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文明养犬宣传材料制作及印刷项目公开比价的公告
时间:2023-11-06 15:03

  一、项目概况

  根据《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和福州市人大《关于〈条例〉法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委拟采购一批文明养犬宣传材料印刷品(详见附件)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且涵盖与采购相关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持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支持性证明材料;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谈判和服务能力,并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并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生产能力强,合同签订后15天内能根据业主要求分阶段按时交付采购的物品;并提供承诺函。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91650元;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及报价时间

  1.公告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9日17:00。

  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10:00。

  3.开标地点: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4.报价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报价文件请于11月10日上午10点前送达开标地点,超过最高限价即无效。报价文件应密封在信封或档案袋内并在封口加盖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报价人地址等基本信息。

  报价材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工商支持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到场应提供法人代表受权委托书)、承诺函、报价单、各单项样品或实物照片(电子海报除外)等材料,每份材料均需盖章,未提供样品或实物照片的视为无效。

  5.中标方式:根据报价情况选取最低价供应商中标。

  联系电话:18606068711,0591-83321305。

  

  附件:1.市场比价报价表

       2.采购合同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6日

来源: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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