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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规范分类管理。全面更新新国标城区分类设施设备车辆及宣传标识。完成省级屋(亭)新扩建任务91座,市级计划屋亭提升改造884座。严格屋亭“八有八无”标准落实。
二是深化示范创建。鼓楼区创建省级分类示范区,将垃圾分类纳入环卫一体化,推行垃圾桶装芯片等智慧监管。福清市创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市)区,南岭镇创建省级分类试点乡镇。
三是创新分类机制。在70个小区开展物业、社区分类自治试点。推行分类积分制,对居民分类实施积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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