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拆运核算管理的规定(试行)》(榕政办[2018]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拆运核算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8]108号)、《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征收项目旧房拆除及砖渣清运合同>的通知》(榕财建[2018]62号)、《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拆运核算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榕财建[2018]112号)等文件精神,建筑垃圾拆运招标前,须由我委确定消纳卸渣点。现将拆旧项目可选消纳卸渣点公告如下:
拆旧项目可选消纳卸渣点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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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卸渣点名称 |
业主单位 |
联系人 |
1 |
仓山区欣荣信二次装修垃圾转运站 |
福州欣荣信建筑垃圾地材运输有限公司 |
王承毅13959111121 |
2 |
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回填 |
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蔡 峰18960888007 |
3 |
南屿窗厦资源化利用项目 |
福建昌明建材有限公司 |
林 鼎18559933119 |
4 |
长乐区湖南镇龙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
福州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陈礼东13600800406 |
5 |
福州喜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受纳处置场(拆旧、二装) |
福州喜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肖伟桦 13400533290 |
备注: 1.按照区域整合消纳的方式,年内原则先行将鼓楼区、晋安区的拆旧建筑垃圾主要统筹至晋安益凤处理,将台江区、仓山城门片区的拆旧建筑垃圾主要统筹至长乐龙峰处理,将仓山剩余片区的拆旧建筑垃圾主要统筹至高新区窗厦处理。 2.以上信息如有变化,将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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