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卫生填埋场一期封场及生态修复工程(二次)招标代理的招标公告
时间:2017-10-12 14:30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19号文件精神:“同意启动红庙岭垃圾卫生填埋场一期工程封场及生态修复项目”。本次封场工程投影面积约25万M2(约375亩),总投资约21348.52万元(暂定)。现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标代理。

  一、项目建设业主

  项目业主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二、项目建设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北峰红庙岭垃圾场

  三、代理资质要求

  具有甲级代理资质的代理公司。

  四、业绩要求

  1、承揽过委托金额1亿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2、具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施工项目招标代理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或协议,投标当日需提供原件备查)。

  五、投标细则

  1、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部分、报价部分组成。两份材料需分别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资格部分: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复印件;②招标代理资质证书正或副本复印件;③委托他人投标的要提供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④招标代理业绩需提供招标代理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上所提供的文件如是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代理资质要求及业绩要求的按照废标处理,招标代理业绩的合同或协议未提供原件备查的按照废标处理。

  报价部分:各投标人要按照投标报价表(附件)进行报价,招标代理费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过国家有关代理费用的八折取费(超过八折取费的为无效报价,以废标处理),以打折最低且总报价最低为中标人候选人。

  2、各投标单位的资格部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将进入报价部分的评选,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若审核后合格投标人超过三家(含三家),则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有多家,则采用抽签方式在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则直接进入竞争性谈判,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允许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原始报价),由二次报价较低者中标,若二次报价相同,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若合格投标人只有一家,则本次招标按废标处理。

  3、确定出中标人后,公示期3天,招标人将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协议书。

  六、评标委员会组成

  由市城管委成立评标委员会。

  七、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法

  八、招标代理费的支付方式: 本工程代理费用费无预付款,完成以上所有的代理工作后支付代理费金额的50%,剩余部分代理费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按实支付。

  九、招标及报名时间安排

  1、定于2017年10月19日上午9点30分在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东部办公楼8号楼14层)会议室开标。报名时间为开标当日上午9点--9点30分。

  2、招标完成后,公示时间为3天。

  附件:投标报价表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12日

  (联系人:林柏凡  联系电话:83321314)

           招标代理投标报价表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内容

  总的招标代理费用(万元)(暂估)

  打折系数

  打折后的最终报价(万元)

  备注

  1

  施工招标代理费

  31.55

     

  2

  监理招标代理费

  2.7284

     

  3

  环评招标代理费

  1.58

     

  4

  合计费用

  35.8584

     

  注:1.以上招标代理费用为暂定35.8584万元(招标代理最终费用以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确定的工程造价确定),投标单位必须在各项8折(分别为25.24万元、2.1827万元、1.264万元)以下打折系数报价(各分项打折系数要统一),超过八折报价(不含八折)为无效报价,按照废标处理。

  2.打折系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报价表提供加盖公章原件

来源:市城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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