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时间:2017-07-21 16:42
  

  “福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属于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项目地址:红庙岭环保园区

  处理对象:福州市全市范围内产生的危险废物

  建设规模:设计处理危险废物规模为38000 吨/年,其中设计焚烧处理危险废物规模为33000 吨/年,一期焚烧处理危险废物规模:16500 吨/年(330 天×50 吨/天),二期预留焚烧处理危险废物规模:16500 吨/年(330 天×50 吨/天);设计固化处理危险废物规模:5000吨/年;填埋场容积约10 万m3。

  工程总投资:总投资约3.03亿元(含政府配套三通一平工程投资为8810.43万元)

  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危险废物焚烧处理采用“回转窑+二燃室焚烧炉+余热锅炉+急冷塔+干式脱酸塔+布袋除尘器+降温塔+中和塔+烟气加热器”工艺处理达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标准后排放。项目废水处理工艺采用分质处理。 焚烧区一般性生产废水和安全填埋场渗沥液采用“物化预处理+生化处理”工艺设置系统流程进行处理,其中生化处理采用MBR生化处理系统;高盐废水采用三效蒸发系统进行处理;初期雨水与一般性生产废水的预处理原理相同,但为方便运行管理,单独设置一套物化系统进行预处理,最终经三套系统处理后的污水汇入尾水排放池,达标后排入红庙岭污水处理厂。设备噪声采取多种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北峰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591-87952358

  三、环评单位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黑龙江兴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703号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先锋路469号第1栋   邮编:1500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0451-58564695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市环保局批复。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通过对项目建设地与区域环境规划相容性分析,分析拟建项目投资新建的可行性;通过项目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分析项目采用工艺的清洁生产水平;从技术经济角度论证项目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并通过项目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的预测结果评价项目的影响程度,核实拟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析其取得排污指标途径,从总量控制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根据环境保护的审批原则综合分析得出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可行性与否的结论,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支持。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日期为:2017年7月24日~2017年8月4日,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反应您对福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建设的看法和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2145953441@qq.com;或来电至:0451-58564695。

  建设单位: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

  评价单位:黑龙江兴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4日

来源: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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