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6-03-16 16:07

  2016年部门预算经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5〕37号),设立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加挂“福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管理的部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及综合考评;负责市政设施、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的管理及市场化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建筑渣土管理和市政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等行政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公用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日常养护的监管工作。

  (五)指导县(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和环卫体制改革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全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房产管理、市政管理、内河管理、建筑垃圾工作渣土处置、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七)负责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组织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群众信访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九)负责推进全市城市管理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技术引进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城管委员会包括9个机关行政处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局本级

  全额拨款

  255

  181

  市红庙岭垃圾垃圾综合处理场

  全额拨款

  60

  40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全额拨款

  45

  58

  市五一广场管理处

  全额拨款

  15

  36

  市五一商场管理处

  自收自支

  7

  5

  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处

  自收自支

  15

  10

  市内河引水管理处

  全额拨款

  82

  7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改革执法体制,实施综合执法

  2、突破管理瓶颈,解决难点问题

  3、创新治理方式,推进服务市场化

  4、实施项目牵引,提升设施水准

  5、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管理“智慧化”

  6、推进立法工作,推行联审联批

  7、实行绩效考评,坚持依法治理

  8、注重人才培养,加强队伍建设

  9、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内部监督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城管委部门收入预算为82497.69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2497.6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04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37.63万元,公用支出1163.29万元,项目支出74155.3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81022.0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4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退休人员支出。

  (二)节能环保支出11512.02万元。主要用于红庙岭渗沥液处理费及BOT项目各类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68441.43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保洁、引水所泵站运行及维护费用、红庙专用车辆、洗车台运行费用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851.1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0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城乡社区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红庙岭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三通一平”及配套工程。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11.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12.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9.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3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主要用于学习国外先进管理经验。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12.0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主要是预计外省市和本省其他市到我市的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369.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86.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83万元,用于更新执法车辆。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主要是由于更新执法车辆经费减少。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来源: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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