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门预算经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46号)和《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榕委〔2010〕28号),设立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加挂“福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编制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全市自行车与摩托车停放、洗车场(所)、占道经营摊点、临时市场定点设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消纳和地材运输的监督和管理;负责路街整治的管理和监察;指导环卫体制改革。
(四)负责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制定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组织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市容管理及有关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群众信访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市容局包括8个机关行政处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局本级 |
全额拨款 |
204 |
154 |
市红庙岭垃圾垃圾综合处理场 |
全额拨款 |
55 |
43 |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全额拨款 |
45 |
38 |
市五一广场管理处 |
全额拨款 |
20 |
11 |
市五一商场管理处 |
自收自支 |
7 |
5 |
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处 |
自收自支 |
15 |
11 |
市内河引水管理处 |
全额拨款 |
82 |
71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局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主动作为,持续提升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为成功举办首届全国青运会和争创国家生态市作出新的应有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提升市容环卫管理水平
(二)强化执法和监管力度,不断规范渣土处置秩序
(三)持续加大环卫投入,推进环卫设施建设上水平上档次
(四)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水平
(五)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不断规范市容环卫管理秩序
(六)加强法规制度和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七)开展“两违”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城乡建设管理秩序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市容局部门收入预算为52487.9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487.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4.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2487.9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1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49.06万元,公用支出821.7万元,项目支出47606.14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8082.1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2.9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退休人员支出。
(二)节能环保支出9968.34万元。主要用于红庙岭渗沥液处理费及BOT项目各类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26854.18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保洁、引水所泵站运行及维护费用、红庙专用车辆、洗车台运行费用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26.7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6842.7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城乡社区支出6842.7万元。主要用于红庙岭渗沥液改扩建和集污池边坡加固工程、红庙岭二期填埋场续建及专用道路路面改造工程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9.88万元,公务接待费47.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3.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9.88万,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主要用于学习国外先进管理经验。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47.74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主要用于外省市和本省其他市到我市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473.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3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41.7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主要是由于今年部份执法车辆到达报废年限,需要更新执法车辆。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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