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市容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榕财决[2014]11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46号)和《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榕委〔2010〕28号),设立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加挂“福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编制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全市自行车与摩托车停放、洗车场(所)、占道经营摊点、临时市场定点设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消纳和地材运输的监督和管理;负责路街整治的管理和监察;指导环卫体制改革。
(四)负责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制定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组织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市容管理及有关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群众信访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市容局包括8个机关行政处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局本级 |
全额拨款 |
204 |
154 |
市红庙岭垃圾垃圾综合处理场 |
全额拨款 |
55 |
43 |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全额拨款 |
45 |
38 |
市五一广场管理处 |
全额拨款 |
20 |
11 |
市五一商场管理处 |
自收自支 |
7 |
5 |
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处 |
自收自支 |
15 |
11 |
市内河引水管理处 |
全额拨款 |
82 |
71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3年,市容局主要完成以下几项任务:
(一)疏堵结合,强化治理,市容景观秩序得到较大改善
1、疏堵结合,加大违章摊点查处力度。
2、查纠并举,强化“两车”停放管理。
3、扩大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4、专项整治,严查其它市容违章行为。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取得实效
1、稳步推进,城区全面实现保洁市场化。
2、总结推广,实行垃圾收运市场化试点。
3、扩大范围,做好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4、扎实推进,做好餐厨垃圾集中处置前期工作。
5、逐步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初显成效。
(三)加快步伐,有序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得到提升
1、扎实推进,加快环卫设施建设和设备采购力度。
2、加快进度,推进城建战役和市重点工程项目。
3、加强监管,不断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四)完善标准,加强考评,市容环卫管理效益得到全面提高
1、加强市容绩效考评,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2、加强环卫绩效评估,提升环卫作业水准。
3、完善日常保洁机制,提高路面保洁质量。
(五)多措并举,加强管理,内河保洁效果和补水效率得到改善
1、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提升内河保洁水平和效率。
2、加强长效管理,持续提升内河生态补水效果。
(六)规范管理,强化执法,渣土处置市场秩序逐步得到规范
1、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渣土处置管理。
2、创新渣土执法机制,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3、依托高新科技手段,提升渣土执法效率。
(七)简政放权,马上就办,群众满意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1、行动迅速,坚决贯彻简政放权部署。
2、马上就办,全力提供审批优质服务。
3、注重效率,认真办理各类诉求件。
(八)注重党建,强化教育,党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提升
1、注重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党建水平和道德修养。
2、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有效提高执法效能。
3、开展“示范中队”创建,全面提升队伍规范化水平。
(九)关注民生,务实为民,服务保障质量持续得到提升
1、持续提升中心广场品位。
2、开展“四个万家”活动。
3、关爱保障环卫工人。
(十)加强宣传,注重引导,民众参与城管氛围逐步形成
1、加大法规宣教力度,积极引导民众参与城管工作。
2、发挥政务微博作用,宣传市容各项法规政策。
3、参加政风行风节目,解答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十一)深入调研,及时修订,法规制度逐步得到规范完善
1、强化法规制度建设。
2、做好执法文书修订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做好行政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四、2013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市容局2013年部门决算总收入43837.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749.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044.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0875.36万元。
2、事业收入428.93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739万元。
4、其他收入1536.75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1.14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16047.04万元。
(二)2013年部门决算总支出43837.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407.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34.9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72.99万元。
2、项目支出30328.99万元。
3、年末结转结余7100.79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4280.9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人员经费4734.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各项支出。
(二)日常公用经费1363.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单位运行的各类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8182.78万元,主要用于各类项目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9690.3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1、项目支出19690.31万元,主要用于各类项目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94.12万元,同比下降42.52%。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17.89万元,主要调研城市管理先进经验。2013年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5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0人次。与2012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8.69万元。其中2013年购置工具车2部(执法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243.74(含执法用车),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4部(含执法用车77部)。与2012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75%和下降23.26%。
(三)公务接待费7.54万元,其中2012年未结算经费3.44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市和本省其他市到我市的公务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2次,接待总人数327人。与2012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92%。
附件:1、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2、2013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201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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