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财政局:
经报市政批准([2012]2390号专项审核报告书),现下达扫路车、洒水车运转经费l80.93万元,其中:鼓楼区47.95万元、台江区39.01万元、仓山区58.53万元、晋安区35.44万元,列“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科目。请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