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扫路车、洒水车运转经费的通知
时间:2012-11-22 21:44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财政局:

  经报市政批准([2012]2390号专项审核报告书),现下达扫路车、洒水车运转经费l80.93万元,其中:鼓楼区47.95万元、台江区39.01万元、仓山区58.53万元、晋安区35.44万元,列“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科目。请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

来源:市容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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