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榕政综[2017]88号)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福州市建设系统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榕建质安[2017]102号)的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渣土管理处防汛应急演练预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防汛应急小组,林峰担任组长,许正煜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上级防台防汛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及指令组织防台防汛工作部署,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配齐各种抢险救灾物资,统一指挥调度应急抢险分队和相关人员,适时执行上级赋予的抢险救灾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办公室,负责传达上级指令、发布并收集抢险救灾信息、做好抢险救灾后勤保障等工作。抽调人员组建一支抢险救灾分队(人员根据上级要求进行调整),办公室负责落实与协调指挥。
二、应急措施
1.Ⅳ级应急响应状态:
接到上级防台防汛预警信息后,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防台防汛值班,当班领导即为抢险救灾工作值班领导。防台防汛办公室将预警信息通知到各位领导及各渣土运输公司、各渣土施工工地、临时消纳场,值班人员要保持在岗在位、通讯畅通。
2.Ⅲ级应急响应状态:
(1)召开防台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研判灾情,对防台防汛工作进行部署。各部门迅速组织传达,并将防台防汛预警信息通知到每位干部职工。
(2)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实时掌握值班情况,督促各公司、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落实有关工作。
(3)办公室对办公场所、抢险救灾物资、车辆完备情况进行检查,备齐救生衣、绳索、铁锹等抢险救灾物资。业务二科负责统计通知各渣土公司上报抢险救灾人员、车辆名单,落实人员在岗在位情况。抢险救灾分队人员进入待命状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听从指令集结到位。
(4)业务科通知各辖区对渣土施工工地、临时消纳场进行摸排,将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地上报管理处并整改落实到位。
3.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状态:
(1)加强24小时值班,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实时掌握防台防汛情况,根据上级指令指挥管理处开展防台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入Ⅰ级应急响应后,主要领导坐镇指挥。
(2)全体工作人员暂停休假,全员上班。抢险救灾分队人员进入紧急待命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根据上级指令,赴一线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抢险救灾分队在执行抢险任务力量不足时,应及时通过办公室向上级报告情况,请求支援;未列入抢险救灾分队的人员应做好随时接受调遣的准备。
(3)办公室做好防台防汛方面的信息收集与上报,分发应急抢险物资,督促车辆落实到位;同时广泛进行宣传造势,并对防台防汛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进行报道;各科室须指定专人每日将本科室防台防汛工作情况汇总到办公室,特殊情况可直接电话向管理处领导报告。
4.应急响应结束:
当洪水、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控制时,管理处防台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按上级指令,结束应急响应。各科室要总结防台防汛工作情况,提出改进的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回收救生衣、铁锹、绳索等物资,并对损坏的物资予以补充;收集抢险救灾信息,并做好相关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处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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