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局对防汛抗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据市政府办公厅《福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为规范和强化本局防洪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建立操作性强、与市容管理特点相适应的综合有力、统一指挥、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应急处置保障体系。
二、编制依据
根据《福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作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防洪防台风应急职责为:“负责搞好城市内河管理和河道清障工作,确保汛期内河行洪畅通。负责组建本系统应急抢险队伍。抗灾期间组织力量巡查内河行洪状况,及时处理河道漂浮物阻洪。灾后及时组织做好市区环境卫生清理。”
三、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一)市局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1、市市容管理局成立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局长为总指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调研员为副总指挥,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在应急时自动转换角色成应急处理指挥办公室。
2、职责:负责全局防洪防台风应急综合协调及其相关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等综合管理工作;指挥局属各单位(各大队)编制应急预案,督促局属各单位(各大队)建立健全应急队伍;督促、检查局属各单位(各大队)应急工作落实情况;负责与横向、纵向应急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应急处置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指挥部;承担本预案修订和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指示,下达启动应急响应指令,并实施组织指挥。
(二)局属各单位(各大队)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1、局属各单位成立应急工作指挥分中心(以下简称指挥分中心),局属各单位(各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为副总指挥,各单位(各大队)办公室主任、各科室领导、各中队中队长为成员。应急分中心设在各单位(各大队)办公室。
2、职责:执行市局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处理本单位职责范围或区域性问题,对应区域内影响城管执法和市容环境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指挥工作。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储备应急状况下本单位使用的应急处置物资。
四、分类和分级应急响应
我市防汛和防台风预警,分别按洪水、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预警级别分为Ⅳ(蓝色)、Ⅲ(黄色)、Ⅱ(橙色)、Ⅰ(红色)等四级。局应急工作指挥部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启动预警级别,部署防洪防台风应急工作,加强应急值班和带班工作,落实各级应急责任人和应急抢险队伍。
(一)应急队伍
1、局直属各大队组成100人应急突击队伍,局渣土噪声大队组织10人作为预备队,负责承担局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2、环卫处按预案组织100人应急突击队,负责做好环卫工作应急抢险。
3、内河处按预案组织50人应急突击队,负责巡查内河行洪状况,做好内河管理和河道清障工作,及时处理河道漂浮物。
4、红庙岭垃圾场按预案组织15人应急突击队,负责加强垃圾场专用公路安全巡查,发现险情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次生灾害。
5、局属其它各单位组织相应的应急突击队,对本单位受灾情况组织自救。
(二)应急响应
1、Ⅳ(蓝色):局和局属各单位(各大队)分别召开防洪防台风会议,部署防抗工作,组成相应指挥机构,落实各级责任人和防汛抢险队伍,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修订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2、Ⅲ(黄色):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各大队)加强值班,安排一名干部24小时值班。准备启动应急抢险队伍工作方案,做好行动准备。
3、Ⅱ(橙色):部署落实各项预案工作,督促局属各单位(各大队)落实好各项应急措施。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各大队)24小时各有一名领导带班、一名干部值班。局属各单位(各大队)应急队伍做好随时集结准备,做好车辆运送集结队伍的计划安排。
4、Ⅰ(红色):全面启动各项应急措施,局主要领导负责坐镇指挥,有关局领导及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在局指挥部协助局主要领导工作,监察室检查应急响应责任人和应急队伍上岗到位情况。局属各单位(各大队)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在岗在位。由局属各单位(各大队)领导带队,应急队伍在本单位集结待命,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三)局直属大队应急队伍集结具体要求
局直属各大队100人应急突击队伍,负责承担局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局属督察、二、三、四大队每个大队按预案分别组成25人的应急队伍,局渣土噪声大队组成的应急抢险队伍10人作为预备队。
1、Ⅱ级(橙色)应急队伍集结要求:提前制定落实应急队伍人员名单、分队领队人员和车辆接送方案。接到集结指令后,分2个梯队到位。⑴第1梯队,局属督察、二、三、四大队各8人,由大队领导带队,计32人,在45分钟内赶到指定集结地点;⑵第2梯队,局属督察、二、三、四大队各17人,由大队领导带队,计68人,接局下达集结指令后,在1小时内赶到指定集结地点。⑶局渣土噪声大队组织10人作为预备队,在接局下达集结指令后,大队领导带队,在1小时赶到指定地点。
2、Ⅰ(红色)应急队伍集结要求:Ⅰ(红色)预警启动后,按照制定落实的应急队伍人员名单、分队领队人员和车辆接送方案。分2个梯队到位:⑴第1梯队,局直属督察、二、三、四大队各8人,由大队主要领导带队,计32人,24小时在大队办公地点集结待命(正常上班期间可以担负辖区内的巡查工作)。⑵第2梯队,局直属督察、二、三、四大队各17人,由大队领导带队,计68人,接局下达行动指令后,在1小时内赶到指定行动地点。⑶局渣土噪声大队组织10人作为预备队,在接到局下达集结指令后,由大队领导带队,在1小时内赶到指定地点。
五、应急响应相关要求
1、局属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启用储备物资和力量,各单位自救力量不足时,应及时汇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并请求支援。
2、市环卫处负责在七公里处及鼓山、洪山桥、白湖亭方向各选备一个临时垃圾受纳场,协调各区必须选备1-2个垃圾临时受纳点,并做好现场的调度管理工作。对储备的机械设备、清扫车、水车及垃圾运输车辆等进行全面检查,油、水满载,听候市局或市政府统一协调派遣。同时准备需应急支援的清理卫生工具100件。
3、市内河处组织水上作业人员和船只听候指令。同时储备30艘护河船,150套打捞工具,90件救生衣。
4、市引水所执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保持引水停机和开机排涝指令执行到位。加强全所引水(排涝)机组的电器设备维护保养,储备相应数量柴油发电机组,用于泵站渗漏层紧急抽水以及内河水闸的应急起闭调控。水闸调控联系水利局及闽江下游管理处,排水设备不足时联系市水利局。
5、红庙岭垃圾场及时集结施工抢险抢修队伍,准备好垃圾场专用公路相关抢险抢修工具、设备、车辆、物资,随时待命。随时启动从大北岭红旗茶场迂回进入红庙岭垃圾场应急备用道路。公路抢修联系市公路局。
六、责任追究
1、局属各单位(各大队)要认真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好防御工作责任。预案启动后,必须听从指挥,无条件执行。对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贻误时机的单位和人员要追究责任,严厉处理。
2、预案启动后,局全体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局属各单位(各大队)的重要信息要通过电话、短信或传真等方式及时上传下达,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对重要险情灾情和突发事件,要做好跟踪和续保。及时处理来文来电交办的应急事务,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3、各单位在汛期要做好值班和待命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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