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署防御2011年第11号台风“南玛都”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8-30 10:44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今年第11号强台风“南玛都”风力强,过程雨量大,影响范围广。适逢八月天文大潮,预计30日上在晋江一带登陆,根据29日中午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系统防御第11号强台风“南玛都”工作,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增强应急管理、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反应快速、行动果断、妥善处理”为原则,做好今年的防汛备汛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全局上下,全面动员,全力以赴,积极、有效、稳妥地处理各种灾情,避免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以最快的速度恢复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

  二、组织机构

  局系统成立防汛备汛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林辉为组长,周金如、郑保胜、李伟贤、唐自秀、江玉坤、金德荣、陈国英、赵林如、陈文等局党政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各区执法局、市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机关各处(室)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局办公室,林忠兼主任,机关其他处(室)领导为副主任。

  市局属各单位、各区执法局相应建立组织机构,分别在市、区两级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三、处置预案

  (一)防御措施及物资储备

  1、五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到位,不留死角,垃圾日产日清;红庙岭垃圾场及时接收,及时填埋,并做好消杀工作。

  2、市管和区管河道做好日常保洁。坚持日常巡查,发现破损、滑坡、塌方的驳岸及护河设施,及时通报给市建设局组织修复。及时清除不必要的拦污栅及其阻水设施,临时施工围堰竣工后应立即清除,市内河管理处平时储备30艘护河船,150套打捞工具,90件救生衣。

  3、红庙岭垃圾处理场专用公路除日常保洁、养护外,加强垃圾场专用公路巡逻检查,准备好专用公路易滑坡塌方山体、危险地段道路增设安全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值班和巡查,重点检查专用公路边坡的安全情况,随时观测边坡的变化,发现险情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次生灾害。要及时集结施工抢险抢修队伍,准备好垃圾场专用公路相关抢险抢修工具、设备、车辆、物资,随时待命,一旦出现险情,迅速组织抢险抢修,保持正常通行状态。从大北岭红旗茶场迂回进入红庙岭垃圾场道路要保持畅通。协调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回收气体发电项目的有关防汛备汛工作,避免损失。同时,要加强对填埋场沼气的监测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油库、修理厂、污水厂等部位应配备足量消防器材,并保持随时可用状态。

  4、环卫处在新店、鼓山、洪山桥、白湖亭等方向各备选1个临时垃圾受纳场,各区环卫处分别备1-2个垃圾临时受纳点,并做好监控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保证灾后淤泥、垃圾及废弃物的卸倒。

  5、环卫处在保证现行清扫保洁的基础上,要储备60千瓦、30千瓦发电机各1台,30辆高压水车、2辆垃圾翻斗车、20辆机械扫路机,仓山、晋安区各储备2台30千瓦发电机,各区要有5辆垃圾翻斗车储备和一定数量的铧铲、竹扫把及编织袋等,用于灾后自救、互救和援救。

  6、引水管理所在保证正常引水情况下,在防汛抗旱指挥部指导下,保持正常水位,同时,加强全所引水(排捞)机组的电器设备维护保养,使之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同时,加强人员的技术培训。储备10套柴油发电机组(其中1台为24KW,9台为6—10KW),用于泵站渗漏层紧急抽水以及内河水闸的应急起闭调控。

  7、市局直属大队组建100人抢险救灾突击队,各区局执法人员组建50人抢险救灾突击队;市环卫处组建50人抢险救灾突击队,各区环卫处(所)组建50人抢险救灾突击队;市内河处组建50人抢险救灾突击队;市引水所组建10人的抢险救灾突击队。以上人员既是自救互救的中坚力量,也是外援的机动力量,随时听从市里的调遣。平时要组织集中演练,以熟悉处置预案。

  8、渣土管理处做好各渣土运输受纳环节检查工作,准备灾后迅速调集力量参与市容恢复工作。

  9、五一广场管理处、商场管理处加强内部水、电、下水道、地下室等重点部位日常维护,加固树木及有关公共设施。⑴五一广场管理处配备1台移动式抽水泵以及铧铲、编织袋、缆绳等物资。组建20人抢险救灾突击队,主要负责灾后广场区域的抢险救灾工作;组建15人的环境卫生突击队,负责灾后广场区域各路段的道路清淤工作;组建15人的绿化抢险突击队,负责灾后广场区域树木倾倒、绿化受损等灾后恢复工作。⑵五一商场管理处配备15部对讲机、2件军用雨衣、1台潜水泵、5顶安全帽等物资。组建30人抢险救灾突击队,必要时调动商户中20名义务消防队员,主要负责商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10、局办公室负责做好后勤物资保障组织协调,以及值班通知、车辆安排、人员调度和局办公地点的安全防范等工作。掌握防汛备汛、抢险救灾动态。根据局领导小组指令,协调联络局有关单位做好防汛备汛、抢险救灾工作。

  (二)灾情预报及抗灾准备

  各级各单位接到灾情预报后,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组织严密,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禁绝因工作失职而造成不应当发生的事故。全面加强值班工作,启动各自抢险救灾预案,局各级突击抢险队人员适时落实24小时集中待命,听候调动,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1、全面检查本辖区、本部门防灾、抗灾、救灾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强化未到位工作的落实。

  2、召开防汛备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针对可能的灾情作出分析,提出针对性的临时人员招募、物资器材调集等应急处置方案。

  3、市局派出检查组,督促检查各区、各部门落实抢险救灾预案,同时,对可能发生灾情的区域、地段进行重点检查,解决准备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4、对储备的机械设备、车辆、机动船只等进行全面检查,油、水满载,听候指令。

  5、内河管理处组织水上作业人员和船只避风或上岸防灾。

  6、按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停止建筑渣土工地施工;排放内河水量、降低内河水位;加固本辖区有关基础设施。

  (三)监察灾情及组织抗灾

  1、市局属各单位、各区局抢险救灾突击队人员集结就位,听候指令。

  2、市局属各单位、各区局派出小分队进行灾情监察,及时发现险情及灾情严重地段,为灾后恢复提供决策依据。

  3、根据灾情发展情况,派出抢险救灾突击队抗灾抢险,力争把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自救互救及灾后恢复

  1、各单位对本单位受灾情况组织自救。自救力量不足请求支援时,具体挂钩和联系单位:运输车辆不足时联系市建设局或向社会招募;排水设备不足时联系市水利局;水闸调控联系水利局及闽江下游管理处;红庙岭垃圾场公路抢修联系市公路局;人员不足时向社会招募或请求驻地部队支援。

  2、根据实际情况启用储备物资和力量,启动备用垃圾堆放场并做好现场的调度管理工作。

  3、根据受灾程度组织力量援救。对重灾区、重点地段,需派100人以下,水车及垃圾运输车20部以下的由市环卫处负责协调派遣;需派200人以上,水车及垃圾运输车20部以上由市局或市政府统一协调派遣。

  4、各区局根据本辖区受灾情况,立即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清理路面及灾区垃圾、渣土、淤泥,迅速恢复市容市貌。

  5、市局适时组织全系统力量,对各区重灾区开展援救工作,保证最短时间内恢复市容市貌。

  四、 责任追究 

  抢险救灾预案启动后,各单位必须听从指挥,无条件执行。对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贻误时机的单位和人员要追究责任,严厉处理。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来源:市容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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