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18 10:01

2023年以来,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并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我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措施成效

(一)坚持思想引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引领城管工作,将其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并组织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切实提高法治意识。

2.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注重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委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加强城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科学编制《法治城管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城市管理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城管领域法治建设。

(二)坚持科学立法,完善城管法规制度体系

1.拟制两部地方性法规。一是配合市人大制定出台《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利于规范养犬行为,推进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二是为解决住宅小区化粪池无人清掏维护问题,在全国率先开展住宅小区化粪池立法,拟制《福州市住宅小区化粪池管理规定》(送审稿),以“小切口”解决“大民生”。该规定已于今年7月通过我市人大一审。

2.修改渣土管理规章。为加强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我市建筑垃圾管理政府规章,9月已报市政府审议。

3.拟制3部立法调研报告。借鉴外地,结合我市实际,拟制《福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福州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规定》《福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改)》三部立法调研报告。

4.建议制定窨井盖管理立法。为加强城区道路窨井盖维护管理,确保城市基础设施有效运行,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建议我市人大将制定《福州市城区道路窨井盖管理规定》列入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

5.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2023年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4部,合法性审查率、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达到100%。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城管行政执法行为

1.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实行行政审批全流程网办。推行“渣土运输企业运输备案(配发运输单)”全流程网上审批,7月至12月网上办件率均达到100%。二是持续简化审批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材料;减少“消纳建筑垃圾回填备案”证明材料,改由通过工改审批平台核验;协同服务反馈时限由3个工作日提升为2个工作日。

2.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定出台《福州市城市管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第一批)》,在全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全面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截止12月累计办理不予处罚案件408件、免于行政强制案件13件,减免处罚金额58.841万元。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有序推进执法公示。2023年共计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37条、行政许可信息572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修改完善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023年审核重大执法决定31件,保障了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助力省一体化平台建设。按照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的要求,积极推广平台应用。一是做好执法人员账号注册和激活工作。目前我市城管条线已在公务人员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成1256名执法人员和审核审批人员的注册,并通过政务版闽政通完成1115名执法账号的程序激活。二是落实执法设备配备。根据实际执法需求,我市城管条线已配备符合平台系统运行要求的政务外网电脑51台,购置移动执法终端80台。三是推进财政非税收费项目初始化配置。目前我市各级城管部门均已完成财政非税收费项目初始化配置工作。四是强化平台实际运用。按照“真试真用、应上尽上”原则,认真做好案件录入工作。截止12月我市城管条线共录入行政执法案件835件。

5.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制定年度抽查计划。结合工作实际,2月制定印发了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任务名称、牵头处室、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检查具体事项、抽查依据等内容,并动态调整了被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做到“数据清、底数明”。二是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制定各项目具体检查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年度抽查工作。全年共计对5个随机抽查事项、67家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情况及时录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三是规范实施抽查检查工作。严格执行省地方标准和年度抽查计划,采用抽签的形式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规范实施抽查检查,对抽取过程和检查过程采用拍照、视频等方式实现全流程记录。同时,认真规范填写随机抽查法律文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从抽取到处置的闭环。

6.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开展执法业务集训。为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11月21日至24日组织开展全市城管执法队伍业务集训,集训内容包括队列操练、法律法规、执法规范、无人机操作等事项,进一步加强我市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队伍工作能力。二是推动“人民满意基层城管中队”创建。组建8个专班,积极推动“人民满意基层城管中队”建创建,112个城管中队全部通过人大中期评议。三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积极推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证件管理工作,今年我委共组织45名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资格考试。

7.认真履行应诉工作职责。做好恒森公司诉我委行政许可案、平梵公司诉我委责令停产停业案、朱发明诉我委侵权责任纠纷案、张斌诉我委侵权责任纠纷案等4个案件应诉工作,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100%。目前两个行政案件均胜诉、两个民事案件均正在审理中。

8.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快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委系统共聘请公职律师3名。积极发挥公职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认真把好法制审查关,全年共审核委系统涉法文件143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四)坚持普法宣传,营造全民守法浓厚氛围

1.推进城市管理普法工作。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月9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暨送法进校园”活动,向学生群体普及民法典和垃圾分类知识。12月4日在五一广场开展“12.4”宪法日暨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向市民群众普及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二是出台八五普法规划,有序推进普法工作,并顺利通过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同时,在我市率先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提高市民群众对城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印发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编制执法普法典型案例,通过报纸、网站等多渠道开展城管法律知识宣传。四是创新宣传模式,通过打造1座主题公园、1座科普馆、1条地铁专列,持续打亮垃圾分类宣传品牌。

2.开展城管系统普法培训。为持续推进我市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各县(市)区城管部门执法经验交流,7月举办全市城管系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暨执法典型案例交流会,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队伍48人参加,为推进城管法治化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今年我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如下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标先进城市,行政审批工作机制还需不断改进完善。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坚持保障立法

一是配合市人大做好《福州市城区道路窨井盖管理规定》立法调研工作;二是配合市政府推进《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政府规章制定工作。

(二)持续规范执法

围绕执法程序、文书制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等执法业务,对我委系统城管执法力量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切实提高一线执法队员办案能力。

(三)加强全民普法

以《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新的法规规章颁布为契机,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培训

来源: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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