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时间:2019-11-18 10:28
  
证明事项清单(市城管委)
序号 部门 事项名称 子项 证明事项 法律法规依据
1 市城管委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需提供,通过部门间核查)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住建部10号令)三、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条件第4条
单车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住建部10号令)三、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条件第4条
2 市城管委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_涉及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已实现信息共享的免于提交。申请项目属于缆化的可用市(区)政府管综会议纪要代替;申请项目属于房建项目管线接驳、机动车开口的,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管线综合平面图、总平面图) 《福建省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闽建科[2012]40号)3.2.3
挖掘破路设计图和挖掘道路的施工组织设计(申请项目属于房建项目管线接驳,需提供各专业管线单位认可的管线接驳方案) 《福建省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闽建科[2012]40号)3.2.3
对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相连接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城市排水主管部门的城市排水指导意见(该文件已实现信息共享的免于提交) 《福建省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闽建科[2012]40号)3.2.3
对在城市桥梁、隧道的安全保护区域内申请的挖掘项目,还应当提交对桥梁、隧道的沉降和位移的监测方案,以及对桥梁、隧道影响的分析评估报告,或原设计单位的荷载验算书及安全技术意见 《福建省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闽建科[2012]40号)3.2.5
挖掘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放样资料(申请项目属于房建项目管线接驳的依据各专业管线单位认可后的接驳方案进行地下管线放样) 《福建省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闽建科[2012]40号)3.2.3
对在城市桥梁、隧道的安全保护区域内申请的挖掘项目,还应当提交对桥梁、隧道的沉降和位移的监测方案,以及对桥梁、隧道影响的分析评估报告,或原设计单位的荷载验算书及安全技术意见 《福建省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闽建科[2012]40号)3.2.5
3 市城管委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_涉及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占用城市道路的平面图 《福建省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闽建科[2012]40号)3.2.2
4 市城管委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_涉及升降(动迁)路灯专用设施审批 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该批准文件已实现信息共享的免于提交)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33条
设计文书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33条
5 市城管委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_涉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架设、悬挂设计图纸 《福建省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闽建科[2012]40号)3.2.4与3.2.5
安全评估报告(桥梁、隧道的原设计单位的荷载验算书及技术安全意见、施工组织、事故预警和应急抢险方案、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的定期自行检修方案和配合桥梁管理部门做好日常检测、养护作业的承诺书) 《福建省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闽建科[2012]40号)3.2.4与3.2.5
拟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该批准文件已实现信息共享的免于提交 《福建省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闽建科[2012]40号)3.2.4与3.2.5
6 市城管委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特殊车辆总体轮廓图(超限运输车辆还需提供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轮廓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62号)第10条和第13条
特殊车辆行驶证或者临时行驶车号牌(复印件)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62号)第10条和第13条
7 市城管委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中标材料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5月4日修正版)第18条第1、2款和第26条第1、2款
与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签订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经营协议(可容缺)
8 市城管委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9 市城管委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发电)厂废气废水废渣处理工岗位证书发放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发电)厂废气废水废渣处理工岗位培训成绩单》 关于建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发电)厂废气、废水、废渣处理等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闽建城[2014]1号)第3条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发电)厂废气废水废渣处理工身份证复印件
10 市城管委 运输企业运输建筑垃圾备案 运输企业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垃圾承运合同 《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18年11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第八条
11 市城管委 消纳建筑垃圾备案 建设项目消纳建筑垃圾回填基坑洼地备案 土地用途证明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住建部10号令)三、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条件第1条
来源: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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