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5座垃圾分类屋(亭)微更新项目的询价公告
时间:2026-09-02 17:02

  市环卫中心拟对垃圾分类屋(亭)老旧破损的立面实施微更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本项目服务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城区115座垃圾分类屋(亭)立面微更新

  项目单位:福州市环境卫生中心

  项目预算:5.45万元,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15日,项目完工后提供1年质量保证期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详见附件1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一口价报价,包含设计、制作、人工、运输安装、税费等所有费用;

  2.一次性报价,不接受二次议价;

  3.评审原则:资格审查合格、满足全部服务需求前提下,最低价中选。

  四、递交事宜

  (一)报价材料(应包含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提供近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3.承诺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4.报价单详见附件2

  5.授权委托书;

  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公司电子邮箱(须为有效且可正常使用的公司邮箱,用于接收中选通知书及后续相关通知)

  报价文件应密封在信封或档案袋内,封口加盖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报价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9月8日18:00

  2.递交地点:福州市群众东路63号福州市环境卫生中心2楼垃圾分类科

  3.联系人及电话:翁施平 13774501081

  五、其他说明

  1.如报名人未达到3家(含)以上,本次公开询价终止,另行启动采购工作。

  2.中选服务商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福州市环境卫生中心签订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由报价次低的服务商递补。

  3.具体违约条款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时约定。

  4.合同签订后,服务商须先完成宣传海报、卷帘门彩绘、立面喷漆等相关样式图设计,提交项目单位审核确认。

  

        附件:1.拟提升垃圾分类屋(亭)立面清单

               2.报价单

来源:市环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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