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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住建部门确认,南湖郡项目涉及方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腾晟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无建筑垃圾承运合同关系。
根据《福州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我委现公告作废项目中无承运关系的《运输企业运输建筑垃圾备案(配发运输单)》,该备案行为自始无效。
特此公告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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