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综执公字﹝2022﹞1第0000508号
位于台江区五一南路311号文华富邑大楼北侧墙体设置一面LED广告屏(处于息屏状态),经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认定,属于未经审批且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要求的违法广告。该行为违反了《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且至今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承认该面违法LED广告屏归其所有。为此,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该面违法LED广告屏的所有者或有处分权者应到我队接受调查处理。
二、未按上述期限到我队接受调查处理的,本委将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依法处置该违法LED广告屏。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7日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国货西路亚华大厦一大队
联系电话:0591-83052785
联 系 人:关延涛、陈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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