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拆旧项目可选消纳卸渣点
时间:2026-02-03 08:46
  根据《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拆运核算管理的规定(试行)》(榕政办[2018]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拆运核算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8]108号)、《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征收项目旧房拆除及砖渣清运合同>的通知》(榕财建[2018]62号)、《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拆运核算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榕财建[2018]112号)等文件精神,建筑垃圾拆运招标前,须由我委确定消纳卸渣点。现将拆旧项目可选消纳卸渣点公告如下:

拆旧项目可选消纳卸渣点情况一览表

序号

 卸渣点名称

业主单位

 联系人

1

龙峰渣土资源化利用项目

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陈礼东   13600800406

2

福建永福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再生消纳点 

福建永福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3960869493

3

 福州市保罗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福州市保罗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8905021111 

4

晋安区坂中村二次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项目 

福建一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严传飞    13599979028

5

福建省洋坤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福建省洋坤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陈 树 立  15396106789

6

海滨源通建筑垃圾受纳点

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陈礼东   13600800406

备注:  1.按照区域整合消纳的方式,原则选择就近处置。
2.上述项目涉及规划、国土、林地、水利、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须按规定办理,并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3.以上信息如有变化,将及时更新。

 

 

 

 

 
来源: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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