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保洁项目 “双随机”检查方案及评分办法
时间:2017-11-15 15:09
   为加强对保洁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保洁企业日常管理,按照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榕城管委〔2016〕259号)及《关于福州市城管委“双随机”工作抽签结果的公示》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双随机”抽查规范化、制度化,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抽查项目

  1、保洁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及规范情况。如企业日常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保洁工作程序及保洁质量标准、安全管理等制度。

  2、保洁企业对道路清扫保洁相关标准与要求的执行情况。

  3、保洁企业各种机械作业车辆的数量及车辆日常作业、清洁和维修保养情况。

  4、企业按照相关规定配备的企业管理员、工人数量及对环卫工人福利待遇落实情况。

  三、实施时间

  12月5日起,执法人员进行抽查。

  12月8日,对抽查结果进行汇总公示。

  四、抽查目的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优化市场环境,加强对道路清扫保洁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保洁企业日常管理,促进保洁企业有序作业、安全生产。

  五、执法人员

  检查组长:石发聚

  执法人员:吴瑞平、陈永俊

  六、检查对象

  福州环城快速保洁有限公司(合同作业范围:三环路以闽江以北路段为主。起止:金上互通立交桥至国货互通立交桥。)

  七、执法检查方式

  依照法定职责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法定程序对被检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配合摄像、拍照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

  八、评分办法

  根据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考核”考评办法等文件要求,道路清扫保洁考核评分办法和标准如下:

  1.每500㎡果皮(每片果皮、纸屑如烟盒大小)≥3片;纸屑≥5张;塑料≥5个;烟蒂≥6个;砖石块≥4个;污水≥1.5㎡的扣2分;在此标准基础上超过的视污染情况,扣3-10分;

  2.沟(井)口保洁不及时有污物的每个扣1分。

  3.道路交通隔离墩周围有明显沙土质的,每10米长扣1分;人行道、路沿、花圃周边清扫不彻底,有积沙、积土的,每10米长扣1分。

  4.树头有砖块、石块、纸屑、烟头等污物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1分;树头、路沿石边或绿化带沿石边及空地有杂草没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5分。

  5.果皮箱或垃圾桶脏臭、垃圾无及时清掏,垃圾满溢的、移位、破损、残缺未及时修复的每个扣1分;果皮箱周边1m范围内污迹明显每个扣1分。

  6.人行道有明显污渍的(5㎡以内),污渍面积每5㎡扣1分。

  7.机扫、冲洗作业出现丢段、漏段的每条扣5分。

  8.机械冲洗或机扫作业后的路面、路沿、隔离墩及隔离栏有积沙、浮土和出现垃圾的视污染情况每10米长扣1-2分;机械冲洗作业后的道路中心线不明显、地面交通标志不清晰的,每10米长扣1分。

  9.未组织普扫的每条路扣5分;未按时完成普扫的,每条路扣3分。

  10.保洁时使用大扫把或清扫时扬尘大的,每人次扣1分。

  11.发现路段保洁人员翻捡垃圾,扣3分;发现保洁员焚烧垃圾的,每次扣5分。

  12.保洁员作业时未着装或作业间坐岗、聊天的,每人次扣1分。

  13.机械作业时车容不洁的、车辆警示灯未开启、无喷水压尘作业的,每辆扣2分。

  14.保洁员故意将垃圾、沙土扫入沟(井)口、倒入内河、绿化带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17年11月15日

来源: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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