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三
时间:2024-01-15 10:32

2024年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三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立案
编号

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立案时间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种类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状态

19

施工单位于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榕综执立字〔2023〕第160号

福州市乾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

91350122M

A8URHEF4F

林萍

350122198

101******

榕综执罚决字〔2023〕第160号

2023-11-17

生态环保

罚款

施工单位于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0元罚款。

正常

20

施工单位于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榕综执立字〔2023〕第158号

天成华瑞装饰有限公司

单位

91350200M

A340DDM4G

金艳

430104197

510******

榕综执罚决字〔2023〕第158号

2023-11-20

生态环保

罚款

施工单位于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0元罚款。

正常

21

施工单位于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榕综执立字〔2023〕第155号

天成华瑞装饰有限公司

单位

91350200M

A340DDM4G

金艳

430104197

510******

榕综执罚决字〔2023〕第155号

2023-11-14

生态环保

罚款

施工单位于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0元罚款。

正常

22

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要求

榕综执立字〔2023〕192号

福建榕发置地有限公司

单位

91350111M

A34BK3R0Q

彭旺锋

352202197

911******

榕综执罚决字〔2023〕192号

2023-12-11

市容环境

罚款

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要求

《福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罚款。

正常

 
来源: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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