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十五
时间:2023-04-18 10:18

2023年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十五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立案
编号

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立案时间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种类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状态

104

未提前办理延长时间变更审批手续

2321004

福州中鑫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

91350103M

A8U0BF98X

程先维

513023197

711*****

榕综执罚决字〔202320003019

2023-03-15

市政

罚款

未提前办理延长时间变更审批手续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以5000元罚款。

正常

105

运输散装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2372015

福建汇璟发运输有限公司

单位

91350100M

A34D9G709

梅骏

362204199

001******

榕综执罚决字〔202370003152

2023-03-13

环保

罚款

运输散装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罚款。

正常

106

运输散装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2372016

福建汇璟发运输有限公司

单位

91350100M

A34D9G709

梅骏

362204199

001******

榕综执罚决字〔202370002975

2023-03-13

环保

罚款

福建汇璟发运输有限公司运输散装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罚款。

正常

107

施工单位于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2372017

福建樊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

91350181M

AC9X36Y1T

林森

350124197

807******

榕综执罚决字〔202370003150

2023-02-06

环保

罚款

施工单位于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0元罚款。

正常

108

运输散装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2374020

福建宏途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单位

913501006

60396442U

陈楠

350104198

012******

榕综执罚决字〔202370003087

2023-02-01

环保

罚款

运输散装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罚款。

正常

109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开施工场地未冲洗干净

2374023

福建方利运输有限公司

单位

91350181M

A32N81P2E

高洪能

350111196

208******

榕综执罚决字〔202370003088

2023-03-21

渣土

罚款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开施工场地未冲洗干净

《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

正常

110

施工单位于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2374015

福建炜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

91350100M

A33FDHC9R

丁振炜

350122198

807******

榕综执罚决字〔202370003085

2023-01-31

环保

罚款

施工单位于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处以20000元罚款。

正常

111

施工单位于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2374016

福建炜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

91350100M

A33FDHC9R

丁振炜

350122198

807******

榕综执罚决字〔202370003086

2023-01-31

环保

罚款

施工单位于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处以20000元罚款。

正常

112

施工单位于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2374024

福建榕发置地有限公司

单位

91350111M

A34BK3R0Q

彭旺锋

352202197

911******

榕综执罚决字〔202370003089

2023-03-22

环保

罚款

施工单位于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处以20000元罚款。

正常

来源: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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