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新录用何康妍等三位同志转正定级的批复
时间:2014-10-11 17:30
市五一广场管理处:
你处《关于试用期干部转正任职定级的请示》(榕广管【2014】33号)收悉,何康妍等三位同志作为新录用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一年试用期已满,经你处考核并报我局审核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处新录用的参公人员何康妍、林晓敏、邓超丽等三位同志按原招考的职位按期转正任职定级,任市五一广场管理处科员,任职时间自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福州市市容管理局
2014年9月30日
来源:市容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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