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城市管理执法制改革,按照福州市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统一部署,原“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已更名为“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局设5个内设机构、下属3个单位。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信息科)、市容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仓山区渣土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科、环境卫生监督科、公用事业科;下属3个单位分别为:仓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仓山区市容服务中心、仓山区环境卫生中心。其中,仓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内设执法大队办公室、受理处2个机构,7个直属中队、13个街镇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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