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城市管理执法制改革,按照福州市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统一部署,原“福州市台江区城市管理局”已更名为“福州市台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福州市台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工作。局设4个内设机构,下属2个单位。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市容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公共关系科;下属2个单位为:福州市台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福州市台江区环境卫生中心。其中,福州市台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设1个职能科室,2个直属中队,1个规划中队,10个下属街道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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