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永泰县城建监察大队机构简介
时间:2018-04-13 10:28
   永泰县位于福建省中部,东经118度23分至119度12分,北纬25度39分至26度05分之间,东邻闽侯、福清,西接德化、尤溪,南连莆田市(涵江区)、仙游,北接闽清县。全县辖樟城、城峰、清凉、葛岭、梧桐、嵩口、长庆、大洋、同安9个镇,塘前、丹云、白云、富泉、岭路、赤锡、伏口、盖洋、东洋、霞拔、盘谷、红星12个乡,254个村,10个社区。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下设永泰县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大队和永泰县城建监察大队。

  永泰县城建监察大队成立于1987年,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办公地址位于永泰县樟城镇后埕路100号。大队领导班子成员现有5人(其中大队长1名、指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办公室主任1名),大队内设综合管理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机动中队,财务科。大队核定编制15(参公),现在编19,2012年9月新招聘协管员10名。共配备各种执法车辆5辆,执法记录仪12,14台电脑,三架数码像机,一台摄像机

  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业的城建监察的业务指导;

  (二)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城建监察规定和办法等;

  (三)按照城建监察的需要,制订不同时期的工作目标和政策;

  (四)负责组织制定城建监察人员的考核标准,提出培训计划和内容,对城建监察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城建监察人员的执法水平;

  (五)负责对受委托的城建监察队伍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六)负责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

  ()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来源:永泰县城建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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