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地点设梅城镇解放大街131号;配备的领导干部有大队长1名(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兼任);党支部书记1名,副大队长2名,工会主席1名。大队下设3中队(市容监察中队、规划监察中队、公用事业中队);现有在编管理执法人员26名(其中干部11人、工勤15人),担负着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房地产、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园林绿化、油烟污染等7项城市监察执法职能。
大队共有执法公务车辆3部,执法摩托车9部,电动巡逻车2部,执法记录仪51部,并配备简单拆违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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