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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城市管理执法制改革,按照福州市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统一部署,原“闽清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更名为“闽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闽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县住建局下属二级单位,股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大队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法规科、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机动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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