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绩效评估检查情况通报(二十六)
时间:2024-01-17 11:03

2023年12月1日至15日,五城区环境卫生绩效考评分值排序如下:

鼓楼区(93.15分)、晋安区(91.05分)、马尾区(91.00分)、台江区(90.75分)、仓山区(89.05分)。(具体检查情况见附件,绩效分数统计表见附表)

整改要求:

一、道路保洁方面

一是各保洁企业增强道路冲洗清扫频次,如儿童公园路、秋龙路、高旺路、朝阳路、先锋支路、招贤路、前屿东路、建星路、沿山东路。二是加强沿街店面、公交站、便利店等人流量较多的路段周边卫生保洁,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及时清理路面落地垃圾。三是仓山区、马尾区要加强保洁人员管理,确保人员在岗在位,提高清扫力度,加大巡回保洁频次,仓山区要加强道路沿线的冲洗和人工清扫,针对树头、绿化带内的白色垃圾进行清理。

二、公厕管养服务方面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要落实精细化保洁管理,按时开放,保洁员着装整齐,主动提供服务,严格执行随走随保洁,每天至少消杀四次,确保公厕干净、整洁、无臭味;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要督促保洁企业严格执行保修、维修机制,设施设备故障立即报告,小故障一天内修复,大的配件更换原则上三天内完成,及时修复损坏的设备。

三、转运站管理方面

仓山区要加强站内保洁,垃圾落地及时清理,及时修复损坏的设备设施。

四、垃圾运输车管理方面

鼓楼区、仓山区、晋安区加强驾驶员教育管理,杜绝超速等违规行为。仓山区、晋安区规范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定期清洗车辆,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

附件:12月上半期五城区环境卫生绩效评估检查情况

 

 

来源: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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