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断强化宣传教育,突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确保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稳定,现将年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预防和减少城市管理火灾危害,年初,我委根据人事变动的实际,及时调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配齐消防安全分管领导和管理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城管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
(二)签署责任状。年初,林坦主任与委属各单位主官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深入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严格落实责任目标,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作为对领导干部的考核依据。
(三)制定工作方案。为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顺利开展,制定并下发整治工作方案,委党组把火灾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共召开5会议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进行了具体布置,切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四)认真组织实施。委属各单位也成立相应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开展相关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落实保障工作,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任务到岗到人到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今年以来,委属各单位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做到进机关、进社区、进工地、进企业。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微信工作群、简报等宣传媒介,做好消防安全宣讲工作。举办消防知识讲座、观看火灾警示教育片、观摩消防演练、消防知识竞赛等方式。利用五一广场宣传平台,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时机,联合公安、消防、街道(社区)开展4场消防安全宣传及消防演练活动。通过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升掌握本防火灭火消防安全常识、火灾逃生技能和避险技能。
三、強化全面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一)突出排查重点。根据统一部署,重点突出排查: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扑救初期火灾和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能力;本单位办公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要求,楼梯、通道和公共区域的外窗是否设有铁栅栏等障碍物,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私拉乱接电线和违规使用电器等现象。
(二)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在委属各单位组织自查、复查的基础上,上半年,委机关抽调35人次,委领导带队对委属单位拉网式排查5次,3次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不讲情面、直插现场的办法,到委属暗访检查。下发通报1份,整改通知书7份。要求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逐一整改、逐一销号。
四、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消防管理水平
(一)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委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常态化检查、指导和监督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下发《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配齐消防设施配备,明确各单位(处室)消防工作职责。明确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督导工作机制,明确要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要求消防安全工作考核作为综治考核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严格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
(三)加强消防设施标准化建设。督促各单位装修、改造办公场所以及在建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定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手续;进一步完善各类配电房、仓库、操作场所制度;对重要位置、停车场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科学规范设立。
五、下一步打算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单位自查、基层排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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