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五一广场管理处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工作计划
时间:2018-08-29 15:25
五一公园管理处、各科室:

   根据《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工作的通知》(榕城管委综2018107号)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处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工作,特制定如下计划,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广场目标,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法治广场意识,坚持用法治理念统领工作全局,夯实广场法治环境,促进“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有福之州建设,让广场更优美,让生活更美好。

  二、具体工作

   (一)干部学法

  1.落实党总支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

  党总支中心组集体学法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上半年安排一次集中学习新的《宪法》修正案、下半年安排一次集体观看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并做好学习记录。

  2.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我处领导干部要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

  3.落实干部学法时间。我处干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含自学、集体学习、专门培训等学习时间),学习内容以2018年新修订的宪法为核心,以各自工作职责(职能)需要掌握的相应法律法规规章为主要内容,开展干部学法活动。

  4.落实通用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各科室(部门)要认真做好2018年度的全市干部通用法律知识网络学习、考试工作,积极主动为干部职工创造必要的上网学习、考试条件。

  (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于总结

  办公室于46日前将“2018年普法计划”、1120日前将“2018年普法工作总结”上报城管委普法办。

  (三)普法信息报送

  办公室将2018年度开展的各种普法活动信息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书面反馈委普法办(每季度信息报送不少于4篇,报送邮箱2465813253@qq.com)

  (四)“七五”普法

   2018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三个年头,办公室应于20181120日前将“七五”普法其中(2016-2018年)总结材料及其台账资料送委普法办。

   (五)法律六进

  法律“六进”指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我处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实际情况和资源优势,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法律“六进”活动(可选其中几项,如与五一社区、安泰街道、安泰派出所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法律“六进”活动每年不少于四次,办公室将活动情况及相关材料于20181120日前送委普法办。

  (六)宣传资料的制作

  办公室根据当前工作实际,制作相应得法治宣传材料,并于20181120日前将相关宣传资料送委普法办。

  (七)公共法治宣传教育设施

  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宣传内容每月至少更新1次,办公室于20181120日前将建立宣传设施情况和每月更新宣传内容及照片等资料送委普法办。

  (八)开展普及法律法规工作

  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福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榕治市办20182号)的精神,办公室要安排专职人员,认真按照责任清单进行逐一落实,并于20181120日前将落实情况及相关资料送委普法办。

  三、工作要求

  我处把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办公室指定专人逐项抓好落实,并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做好普法材料的建档和报送工作。

                                            福州市五一广场管理处

                                              201844

来源:五一广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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