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工作情况总结和2018年工作思路
时间:2017-12-08 09:38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委提振精气神,争当排头兵,以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两违”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点项目建设、渣土管理等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各项工作实绩位居全省前列。

  一、今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

  (一)“两违”治理方面。我市“两违”治理受到国家和省里肯定。今年春季,全省“‘两违’治理工作现场会”、住建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五年专项行动推进会”先后在福州召开。为巩固近年来“两违”治理成效,我市坚持以“态度零容忍、拆除零暂存、新增零增长”为目标,以遏制新增、消化存量为重点,将“两违”治理列入攻坚2017项目,制定了《福州市“攻坚2017”行动“两违”整治项目考核实施细则》,确定控违攻坚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全市拆除“两违”建筑面积647.59万平方米,完成省下达年度任务的159.4%,实现拆后土地利用面积475.42万平方米,总利用率达80.02%。配合保障全市水系治理,对城区95条内河沿线开展“两违”专项整治;拆除违建426宗,拆除建筑面积14.8万平方米;开展季度卫片核实控制新增“两违”工作,四城区及长乐滨海新区共处置季度卫片违建图斑1924宗,处置面积共29.36万平方米。

  (二)市政建设和管养方面。以交通缓堵项目为突破口,把项目攻坚和精细化管养有机结合起来,自我加压,提速增效,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半年完成33个缓堵路口项目改造,完成城区进出城关键节点和会展岛周边24项改造提升和101项市政设施精细化提升任务,受到省领导的表扬。积极探索“修补-提升-养护”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在对全市491条人行道进行修补的基础上,开展大修改造和病害普查工作;完成人行道日常维护约3万平方米,沥青路面铣刨罩面中修约7.5万平方米;敷设更换路灯电缆3.5万米,修灯14485盏,主次干道路灯亮灯率达99.09%;巡检桥梁77359座(次),发现各类病害1361项(次),完成桥梁零星病害处治及保养895座次。

  (三)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编制并提请市政府下发了《福州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经费提升方案》《市场化运作招标导则》和《检查考核导则》,严格保洁企业准入、退出机制,严格落实奖惩;上述市场化作业的规范性文件受到省住建厅的肯定,将其作为行业参考标准在全省推广。启动第二轮市场化招投标工作,推动垃圾收运市场化改革,区管63条河道全面推行市场化保洁。近期,据凤凰新闻网评出全国最干净5个城市,福州排名第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制定了《福州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年)》,完善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处置体系,全市已完成2140个行政村垃圾治理任务,覆盖率达97.6%。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陈年垃圾7万余吨。全市131个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已基本建成。全市应建阳光房17座、已建成6座,在建11座。督促各区新建环卫工人休息室33座、垃圾桶房50座,改造提升公厕18座。结合串珠公园建设、农村垃圾治理等工作,已建成公厕226座(其中五城区60座、七县市166座)。试点生活垃圾分类,出台工作方案,选定13个试点单位,同步开展垃圾桶采购、宣传册制作和督导员培训,与市教育局合作,启动幼儿园、小学、中学阶段垃圾分类教材的编制工作,争取明年进入校园。

  (四)红庙岭建设方面。红庙岭启动9个重大项目,总投资14.5亿元,超出以往20多年项目投资总额40%。特别是在市环保局停滞3年的危废处置项目,年初我委接手后全力推进,预计2018年底建成。发电站三期工程、飞灰稳定化与处理厂、炉渣综合利用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和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工程量投资均超过年度绩效目标,垃圾填埋场封场覆盖和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区项目已按时序开展设计评审工作。同时,逐步引进BOT项目监管机制,对垃圾处理量、飞灰预处理质量、渗滤液处理等指标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红庙岭各企业按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省、市 环保部门联网,实时传送监测数据,确保废弃物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五)渣土管理方面。修订并提请市政府出台了《福州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福州市建筑垃圾综合管理提升实施方案》,持续开展三轮渣土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各级城管部门立案查处各类渣土违法案件2621起,扣车1845辆(次),查封车辆411辆(次),处置704.173万元,依法关停7家渣土运输企业,基本遏制了路面污染和乱卸倒等现象,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打击渣土违法案件的同时,加强消纳场工作,定期征集重点项目出土需求,将消纳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实现统筹消纳、精准对接,完成出土2200余万方。另外,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先后出台了《福州市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利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福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及综合利用处理厂规划布点方案》,有力推动具体项目的选址建设工作。

  (六)市容管理方面。针对共享单车这一新鲜事物的出现,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初步规范了共享单车的管理秩序。修订并提请市政府出台了《福州市户外临时性广告管理办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颁布执行,进一步规范了道旗、拱门等户外临时性广告的管理。制定《福州市市容精细化管理细则》《城区自由市场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工作例会、属地管理“街长制”和约谈问责等制度,通过机制创新实现市容管理长效化。推行市容管理“一周两整治”工作模式并使之常态化;牵头五城区政府、市交警支队做好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规划和设置工作;与市教育局合作开展校园周边市容专项整治,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活动。精心部署市容环境工作,制定周密保障方案,合理调配人员,加强重点部位力量,完成“三合一”会议等十几场重大活动的保障任务。扎实开展“两车”停放,“门前三包”、拔钉子、除地锁、拆围墙、除地滩、清理消防通道等七个专项整治,市容景观秩序明显改善。

  (七)执法体制改革方面。牵头草拟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我市改革的《实施方案》,协调建立由尤市长任召集人的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定,梳理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行政处罚权集中和机构综合设置工作,撤销市园林绿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并将其核定的事业编制35名连人带编划转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协调推进五区七县(市)和福州高新区完成城管机构的名称更改和挂牌工作。完成全市城管执法人员的统一换装,对全市1500多名城管执法干部进行轮训,已有1000余名城管执法人员取得国家认可的行政执法岗位资格证书,实现了持证上岗。推行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市共配备773部执法记录仪。年初,向各县(市)区城市执法机构下发了《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为目标,以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为载体,以推进权责清单、创建星级中队等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改进城市管理执法方式为抓手,着力提高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树立“激情、忠诚、干净、担当”的城市管理新形象。

  (八)重大活动保障方面。重点围绕“三合一”会议、世界华文媒体论坛等重大活动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以海峡会展中心为轴心,市、区配合加强流动摊点管控,强化路面、河面日常保洁,加强重点区域和卫生死角排查清理,及时做好应急突击工作。市环卫处获得省政府颁发的“金砖会晤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精心做好春节、端午、五一、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的市容环卫保障工作;全力保障十万人健步行、中华龙舟大赛、海交会、省和市党代会、国际自行车赛、中国羽毛球公开赛等重大活动。同时,采取市场化、社会化方式,创新重大活动保障模式,通过向保安公司购买服务,增强保障力量,弥补执法力量不足问题;通过设立临时疏导点,解决摊点及两车停放问题;通过组织共享单车公司参与保障,解决共享单车无序停放问题。同时,迅速有力保障防台抗汛工作,“纳沙”“海棠”双台风来袭,市区环卫部门在落实安全作业的同时,合理调度转运,全力保障灾后环境卫生迅速恢复。各区每日出动路面保洁人员5000多人次、内河保洁人员200多人次,累计清理清运树枝树叶和各类生活垃圾一万多吨,确保垃圾不滞留,及时恢复市区环境卫生。

  二、2018年主要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提振精气神,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补齐民生基础设施短板,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全力提升我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水平,为建设一个“整洁有序、设施完善、清晰亮丽、环境优美”的新福州作出新的贡献。

  (一)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补齐民生短板项目。

  1.协调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规划建设红庙岭焚烧发电厂四期、大件(园林)垃圾、红庙岭三期卫生填埋场及厨余垃圾处置4个垃圾处理设施;推进红庙岭现有在建项目,重点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力争明年6月建成,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和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力争明年底建成。

  2.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加快推进红庙岭一期垃圾填埋场封场覆盖工程,争取明年底建成。督促市水务公司加快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建一座10万吨调节池及实施原调节池防渗改造工程,按时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解决调节池渗滤液防渗问题。

  3.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五城区新建52座工人休息室和马尾区魁岐东村垃圾转运站;动工建设洋里地下垃圾转运站;完成西岭互通环卫停车场项目建设。改造提升30座公厕、3座转运站;督促各区对天泉、甘洪、杨桥西等58座垃圾转运站污水排放设施进行改造;结合市区串珠公园配套建设公厕166座。调整现有市区环卫规划,重新核定垃圾转运站建设任务并布点建设。

  (二)大力推进精细管理,全面提升环卫水平。

  1.全面落实环卫精细化管理。强化路面机械清扫、冲洗和降尘作业。规范垃圾收集转运,改进垃圾收运作业方式、防止扰民问题。举全市城管之力,将“公厕革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全面推行“公厕长”制,实行责任包干,确保公厕内外卫生整洁。严管垃圾运输车,严查垃圾车车容车貌;推行垃圾运输车资质准入制度。加强检查考评,严格奖惩措施,建立健全保洁企业的红黑名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准入退出机制。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完成剩余52个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实现覆盖率100%,全面提升2192个行政村农村垃圾治理项目,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体系。一是长乐区和各县(市)建成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借鉴金华经验,实行“干湿”分类,采用干湿垃圾一体收集车收运。二是督促各县市对落后老旧的乡镇转运系统和设备进行改造,提高转运效率。三是各乡镇根据人口与垃圾量规模,配建相应规模的阳光垃圾堆肥房处理分类收集的湿垃圾。四是根据人口和垃圾量增长预测,各县市调整规划建设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长乐、永泰、闽侯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于6月底前完成前期报批手续,动工建设。

  3.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总结第一阶段13个试点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基础上,开展第二阶段分类试点工作,通过加强垃圾分类宣传,鼓励让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投放智能回收箱,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等方式引导和激励居民正确分类、正确投放生活垃圾。

  (三)落实精细化目标,实现市容管理常态长效。

  1.聚焦民生热点补短板、求规范。针对广场大型综合体、超市门前广场的氛围布置,制定实施细则。把出店经营、两车停放等问题作为落实“门前三包”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监督,并与征信联合惩戒机制挂钩。通过筹建共享单车管理平台,增设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实行减量化等措施,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加强自由市场和疏导点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减量30%。

  2.突出市容乱象抓整治、促提升。推行每周两整治,重点整治占道经营、“两车”停放,使之常态化;完善市容督查考评机制,严格绩效奖惩。规范场外促销行为,督促各区制定管理制度,综合考虑安全、交通、市容市貌等因素,实行规范审批并报备。对咪表、报刊亭、便民自行车等固定占道设施进行规范和减量化。

  (四)围绕提速增效目标,加快推进市政设施管养。 

  1.严格审批,强化监管。严控破路总量,制定年度及每月破路计划,严格审批,强化计划刚性,加强批后跟踪;加强执法,严厉打击违章侵占市政设施的行为,有效保护市政设施的完好。

  2.精细管养,提升完善市政设施。加强精细化管理,建立专业巡查队伍,对设施病害、违章占道挖掘现象等压缩反应时间。完成市区主干道市政设施全面普查,建立设施状况基础数据库。合理安排维修计划,有计划减少大面积大范围施工作业,消灭维护“难点”“盲点”。加大路口、公交车站等易损路面的维护;加大对人行道无障碍坡道、挡车柱、树池维护力度;加强人行道及周边区域综合整治督查,达到整洁、美观、有序、规范的效果。

  (五)突出新增“两违”管控,实现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1,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保持对全市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乘势而上,将省、市下达的清违任务数进行分解,按每月10%的进度推进“两违”治理工作,力争各项主要指标排名全省前列。

  2.确保各项新增“两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落实各县(市)区人员网格化管理职责,实现巡查、报告、执法程序一体化,充分发挥执法平台作用。以季度卫片影像底图为依据,办理各类督办、转办、举报案件,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确保新增“两违”零增长。加大对“两违”治理不力的问责力度,严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传导压力,保证各项工作落实。

  3.开展历史遗留“两违”分类处置调研。对历史遗留“两违”分类处置较好地区开展调研,查找问题,拓宽思路,创新举措,引导各县(市)区细化处置实施办法、分类逐步化解历史存量。

  (六)围绕“三个确保”目标,加强建筑垃圾日常监管

  1.确保市区路面干净整洁。强化源头管理,确保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净车出场、平斗密闭、不使用黑车运输。配合市建委在各渣土工地出口安装监控探头,加强督查、约谈、处罚措施。加强渣土车管理,推广使用第三代智能环保渣土车,逐步淘汰二代车,落实年度审验,配发车辆二维码标识,实行“一车一标识”。

  2.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出土。成立专人小组,协调、保障地铁、水系、治堵等重点项目出土需求,实现当日申请,当日办结。同时,根据重点项目渣土出土需求量,对各县区提供的受纳点实行精准配额统筹。

  3.确保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陆续建成投产。督促列入专项规划的五个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按照序时进度推进,保证在2018年底前陆续建成投产,缓解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难问题。

  (七)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全省标杆。

  1.打造一支队伍。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大力推行“721”工作法,按照“公正、廉明、忠诚、担当”的要求,打造一支全省标杆的星级城管执法队伍。

  2.建好两个中心。建立“指挥中心”和“督察中心”,充分发挥两个中心的作用, 努力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建设水平。

  3.打好三大战役。打好机构改革攻坚战,做好人员疏导工作,确保队伍安定稳定;打好渣土管理持久战,适时开展联合行动,重点整治渣土滴撒漏、乱卸倒等突出问题;打好专项整治突击战,市、区联合,适时开展“两车”停放、违章户外广告等专项整治。

  (八)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审批服务保障水平。

  1.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建立“一窗受理”后台服务机制,继续缩短现场核查办理时限;推行行政审批服务向基层延伸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

  2.积极开展立法和普法工作。配合市人大制定《福州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办法》和《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3.完善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城管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针对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后执法权范围扩大后导致的法律冲突问题,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理顺、识别,解决一线执法人员法律适用难的问题。

  (九)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全力提升信息化水平。

  1.完成顶层设计。以“智慧福州”建设规划为指导,对全市城市管理系统信息化现状及需求进行全面调研,形成城市管理指挥平台设计方案。

  2.有序推进各项子系统建设。一是推进红庙岭智慧化监控系统建设,扩充原有系统,增加对各项目的在线监管,形成红庙岭智慧化监控管理系统。二是加快环卫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环卫管理数据库及GPS视频监控等子系统。三是调整市政工程管理已有信息化系统流程环节和功能模块,完善巡视APP与市政设施监控系统的对接,实时监控市区重点、敏感路段及大型桥梁。

  (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1.推进机构综合设置和职能划转。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进县(市)区城市管理机构综合设置和职能划转工作,出台先行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职权清单,商定移交城管部门行使职权清单和建立执法协作配合机制。

  2.拓展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范围。一是深化环卫市场化改革,指导各区做好道路清扫保洁第二轮招标工作;鼓励各乡镇采用PPP工程包的做法,将村道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统一打包给企业经营。二是探索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市场化运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运营权外包、特许经营等方式,引入专业化公司管理运行,提高垃圾处理水平。三是探索市政“管养分离”和市场化管理模式改革,研究制定养护市场化运营管理考评标准和招投标制度并实行试点运行,力争实现2020年在全市全面推广。

 

来源: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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