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榕安委[2014]1号)精神,决定从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1月30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要求各单位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对查处的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进行“回头看”;
2.对是否存在检查盲区和死角进行“回头看”;
3.对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和落实进行“回头看”;
4.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否健全进行“回头看”。
要求各单位把“回头看”与春节前安全大检查及做好省市两会期间的安全工作相结合,确保“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将“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于1月30号前报局安办。
福州市市容管理局
2014年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