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福州市市容管理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报告
时间:2013-01-22 19:39

  2012年,我局党组按照《2012年福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榕综治委[2012]5号)精神,高度重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以深化“平安福州”建设为载体,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和主要业务工作一起列入局党组重要工作日程,常抓不懈。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2012年我局荣获第二批“平安先行单位”称号。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

  一是加强社会管理综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局一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落实综治工作的措施和责任。

  二是强化目标管理,实现与业务工作的同步落实。年初制定了《福州市市容管理局2012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把综治工作纳入了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局属各单位、大队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下达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平安单位”活动创建覆盖面达100%。

  三是抓好落实检查,严格责任奖惩。深化全局系统平安建设活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本单位不发生敌对分子滋事捣乱事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集体进京上访和其他进京滋事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等重大治安灾害和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

  一年来,我局及局属各单位未发生上述事件,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目标。

  二、严格内部管理,力争最安全单位

  1、认真“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预防本单位干部、职工违纪、违法和犯罪。今年充分利用渣土大队原主要领导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认真做好局机关楼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局系统内部安全保卫机制,认真执行值班和门卫制度,坚持做到每日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落实好单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防火、防盗和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等安全措施。

  3、注重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交通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严格安全工作责任。5月初,局属大队22辆执法公务车辆安装了GPS监控,有效防止了事故的发生,强化了执法公务车辆监督。一年来,实现了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无“黄赌毒”问题、无邪教组织活动。

  4、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重要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别是在一些生产作业的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促进全局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状态。

  三、以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今年3月,我局根据市综治办[2012]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月活动的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月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1、积极广泛动员,认真部署综治工作。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下发了《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宣传内容、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学习持续深化“平安福州”建设和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学习2012年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党中央、省、市出台的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文件等综治宣传内容。

  2、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和教育。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安全、值班、公务车辆管理、应急、治保调解等一系列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突出加强重点部位、要害处室和办公场所的人防、技防,加强群防群治。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开辟宣传专栏、简报等方式,宣传社会综治的相关内容,理解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多次组织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学习各项综治制度,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办公环境。3月12日至15日,我局专门组织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知识”问答测试,共发出试卷520份,成绩合格率达100%。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认真细致地摸排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安定不稳定苗头,开展一对一谈心活动,确保了基层单位的安定、稳定。

  3、做好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双排查工作。对局属市环境卫生处、市内河管理处、红庙岭垃圾处理场等单位内的出租屋进行了全面清查和重新登记,对不符合出租条件、未纳入管理的出租屋,采取相应的措施整改,确保无“黄、赌、毒”问题,无邪教组织活动;对内部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摸排,切实掌握流动人口的底数,全面准确地采集信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并积极宣传国家对流动人口的有关政策,帮助暂住人员解决一些具体的困难,化解和消除不稳定因素。

  4、结合学雷锋活动和志愿者义务劳动等活动,积极开展法制进社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相邻的紫阳等社区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共发放《市容管理便民手册》、《市容管理“漫画说法”》等宣传材料8500余份。今年还编制了5集市容管理法制宣传片,以动漫的形式宣传《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市容法规,在福州电视台新闻频道定期滚动播放。

  5、结合工作实际和各单位特点,开展宣传活动。如:局属各执法大队在日常市容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强调文明执法,特别是对普通市民违反市容法规的违法行为,以劝导教育为主,讲究方式方法,避免激化矛盾,以实际行动赢得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局红庙岭垃圾处理场组织场属焚烧发电厂、沼气发电厂、飞灰厂、炉渣厂工作人员召开消防安全知识讲座,邀请市消防安全培训中心老师授课,进一步加强大家的消防防火知识和防火意识;局卫生监督处会同渣土办组织渣土运输公司、农用车协会人员召开了两场座谈会,针对行业特点开展综治宣传活动,加强渣土处置运输管理,确保运输有序和路面整洁;局法规处以《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组织全市城管执法骨干进行法制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局市容处针对外来少数民族群体占道摆摊等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执行国家的民族政策,采用疏导方法,劝导分布在城区主干道的近200个新疆摊点入疏导点进行规范管理;局监察室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影片,开展典型教育,参加廉政建设征文等活动,大大提高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筑牢思想防线的意识。

  四、健全应急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1、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专题组织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危机预防和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安全生产》等学习培训,局各单位依据《市城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城管局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工作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任务和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应急预案的内容,切实提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

  2、建立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根据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12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榕汛[2012]2号)精神,抓紧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全面落实主管、监督和行政的责任。进一步加强我局系统今年的防汛备汛工作,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增强应急管理、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根据省市领导重要指示及市防指部署,我局认真做好防抗第5号“泰利”台风、9号强台风“苏拉”、第14号强台风“天秤”和第15号超强台风“布拉万”的工作,按预案认真部署,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指挥,明确责任,强化配合,严明纪律,细化任务,抓紧排查,消除隐患,落实队伍和物质储备,全面、扎实地做好防抗工作。

  五、做好信访工作,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今年1~12月份,处理12345便民呼叫系统投诉2528件,办结率为100%,无逾期办理案件;接待来信来访58件(其中来访15批28人次),反馈率95%;110社会联动电话接警12960件,反馈率98%;办理领导批办件1057件,件件均按时落实。

  1、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信访案件查办的效率和质量,坚持抓早、抓准、抓苗头,及时发现问题和矛盾,及时纠正问题、疏导矛盾,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6月初,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复(查)核件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容局、局属各单位认真做好信访复查核件办理工作,要求严格按规定时限反馈,认真按流程要求办理,对信访复(查)核件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信访人面对面座谈,当面了解诉求、再次核实情况,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逐一详细了解、核实,

  2、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信访诉求的权利。2012年6月15日我局开通“市容在线”政务微博,到12月底共发布微博293多条,接受并反馈网民诉求73条,拥有粉丝7039人。微博为宣传各项市容管理政策,了解反馈市民心声,正确引导舆情,拉近与市民的距离做出了贡献。

  3、认真做好信访、接访、走访工作。继续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定期接访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特别是2012年,针对部分工人身份队员的分流问题,有关领导和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认真倾听心声,了解具体问题,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了队伍的安定稳定。

  六、加强法规建设,规范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1、做好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一是对《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暂行管理办法》、《福州市五一广场管理办法》和《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等进行调研和征求意见,完成送审稿和修改说明报市政府审定。二是进一步修订《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在2011年修订基础上,对该办法修订初稿再次进行研究、完善和修改,并将《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订初稿)送市政府法制办继续征求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三是修订《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根据市人大、市政府2012年立法工作安排,对现行《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进行调研,派员到天津、济南、南京等学习内河管理和移送的做法,草拟修订初稿,先后两次召集市、区内河管理人员和部分内河沿岸居民代表征求意见,修订后已报市人大法工委、市人大城环委和市政府法制办审定。四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福建省住建厅关于行政处罚中适用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今年10月我局制定出台了《福州市市容管理局情节复杂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暂行规定》。对超过规定数额以及依法适用责令停产停业或情节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均提交局主要领导或委托分管局领导、局政策法规处、纪检监察室及有关执法大队负责人集体讨论,并作出处理决定。

  2、做好案件审核把关和卷宗归档工作。今年1至12月,我局共办理结案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166件(全部通过网上运行),其中一般案件477件、简易案件689件。1至12月份处罚金额约499万元。

  3、做好案件强制执行和行政复议工作。一是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今年,对拒不履行我局行政处罚决定的福建杰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福州奥纳德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华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盛捷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厦门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6月12日,收到吴巧燕、刘长命等31名车主不服仓山市容局“扣押(查封)车辆决定”,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经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协调和耐心解释、疏导,申请人于6月15日自愿撤回行政复议。

  七、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市容管理水平

  2012年,我局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紧紧围绕着“提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推进福州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市容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一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积极参与,“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签订率逐步提高,全市已签订责任书的单位(商家)达3万余户。二是加大“门前三包”和市容显见性违章执法力度。2012年全市共查处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行为4878余起,罚款226640元;累计清理店外店占道44331余起,清理乱悬挂红布条、布幅广告12655余面、收缴占道移动广告牌5167面,清理乱晾晒13756余起,清理乱堆放杂物6826余起,维护了道路整体面貌的有序。三是进一步规范流动摊点管理。引导近200个新疆干果摊点到指定地点,逐步实现规范经营;市区设有67个便民市场,有效疏导了流动摊点;指导各区推进夜间大排档疏导点建设。首批开辟15个疏导点(其中鼓楼2个、台江2个、仓山4个、晋安4个、马尾3个)已于年底投入使用;组织各区开展大排档专项整治,确保主干道两侧无夜间大排档。截止12月底,全市清理各类占道摊点、排挡28211余起,查扣占道摊车3746辆,其他各类占道物品12651余件,会同公安部门查扣占道载货销售机动车辆124部。四是认真做好“两车”停放管理。2012年市、区、街(镇)城管部门共纠正“两车”的停放109628余辆次,暂扣或搬离4310辆次,现场处罚8693辆次,罚款86325元。五是加强户外宣传展示管理和户外广告牌清理力度。对违规占道宣传展示活动进行清理。全年累计查处违规占道宣传展示活动1483起,查扣拱门、帐篷等581件,处罚117522元。积极配合做好户外广告的拆除清理工作。特别是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来,我局以9条整治线路和主干道为重点,组织拆除各类违章、过期广告415面。六是做好乱张贴电话停机工作和市政施工的有序管理。全年共汇总各区、各部门取证材料报通讯部门停机11批次5940部。查处各类市政道路违法案件182起,处罚10.8万元。七是做好扫黄打非和流浪犬收容工作。全市共收缴光碟、书籍、六合彩报等各类非法出版物68535余件,收容流浪狗1434只。

  (二)环卫保洁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推进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试点。鼓楼区实现鼓楼全区环卫市场化运作;台江区在10月底已完成2个街道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工作。仓山区12月份完成了4个街(镇)道路清扫保洁市场运作的招标工作;晋安区和马尾区也正在积极推进。二是推进三环路清扫保洁市场化作业。12月中旬,中标企业已接管保洁工作。三是落实环卫作业重心下移,将市环卫处现有69辆扫路车和58辆水车下放中心四城区,由各区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四是调整道路等级提升保洁标准,与2011年相比年增经费约1.8亿元。五是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新建5座垃圾转运站,改造提升4座垃圾转运站,新购移动公厕11座、后装式垃圾压缩车7辆、果皮箱2500、垃圾收集桶2400个。六是垃圾综合处理取得成效。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实现了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2012年,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共处理生活垃圾88.2万吨,焚烧、填埋发电1.58亿度。

  (三)内河保洁和生态补水取得成效

  一是签订新一轮《护河公约》270多份,发放“爱河护河”宣传品1000多份,在沿河街道宣传栏中试点开辟《护河公约》专栏。二是依法查处沿河违章行为。今年共制止乱扔乱倒行为127人次、临河乱搭缆线6起,拆除缆线2300多米,查处沿河违章案件3件,罚款2万元。三是积极探索实施分类保洁模式,对不同类型河道采用不同的保洁方案。今年购置4艘机械化保洁船只,分别在光明港、晋安河、白马河等河面开展打捞作业,提高河道保洁工作效率。四是加强科学调配生态补水。日均补水量在450万立方米以上,改善了中心城区内河水质,西湖、左海的水质也得到了较好改善,实现“水清、河畅、路通、景美”要求。五是重视防洪排涝工作。严密观测雨情和内河水位,及时启动预案,适时开机排涝,保障五四河沿线低洼地带不内涝。

  (四)渣土处置管理更加规范

  一是严格按程序办理渣土处置审批手续及临时受纳点的报备。全年累计核实新申报工地67家,征收渣土处置费855万元(不含保障房减半项目139万元、地铁全免项目50万元)。二是强化净车出场管理。今年以来,共巡查净车出场设施工地116次,重点检查工地落实净车出场、平斗密闭运输情况,同时做好路面保洁工作。今年,对擅自更改施工通道或设施毁损,不符合净车出场规定的 6 家渣土施工工地停止办理运输卡,责令整改。三是规范运输处置行为。利用渣土管理平台对渣土运输实行24小时GPS监控。加强与市建委、市交巡警支队的协调沟通,将工地现场视频及电子交通警监控系统与渣土管理监控平台对接,实现资源共享。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对因违章、暴力阻挠执法或拒不到队接受处理的,及时函告市交通委和市交警支队暂不予季度审验、办理年检或变更手续。截止12月底,共移送市交警支队查封渣土车21次96部,解除查封6部;移送市交通委查封96部;移送市建委协作处理7个建设单位。四是开展渣土专项整治。与市建委、市交巡警支队、市运管处等适时联合开展渣土专项整治,依法加大对渣土处置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12月7日开展渣土专项整治以来,至12月31日,共立案83件,处罚金额93万元。全年,渣土噪声大队共立案渣土案件996件,目前已处罚结案案件751件,罚款到位474万元。五是推进渣土受纳场建设。今年分别前往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等四县市进行选址对接,加大力度推进此项工作。

  八、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一)加强队伍教育培训

  一是制定2012年学法计划。按计划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福州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等。二是开展《行政强制法》学习考试。经过25学时学习,大部分均通过考试。三是做好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轮训。对市容管理系统在岗687名执法人员分批分期进行轮训。四是制定“六五”法制宣传规划任务实施意见。按规定任务完成并完善各项制度,实行依法治理,使普法和依法治理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工作

  一是规范办案时限。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经审批可以延长十五天,有效提高办理速度及结案率,减少案件积压。二是规范执法文书。统一五区七县(市)市容管理系统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及案件(卷宗)质量。三是案件办理流程制度化、规范化,并加强和其他部门的协作机制。四是指导县(市)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构建科学管理、精细管理、长效管理的有效机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行政审批窗口建设

  2012年,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出台多项保障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时限,出台《福州市市容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规范(试行)》,落实文明高效便民服务,开展创雷锋式示范窗口活动。全年共接受审批咨询868次,受理审批申办件1371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群众评价满意率100%。其中受理建筑垃圾与工程渣土运输申请112件,许可105件,发放运输卡14890张,不予许可7件;受理、许可建筑垃圾准运资质申请3件;办理缴纳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申请93件;受理城市车辆清洗站运营申请32件,许可29件,不予许可3件;受理建筑垃圾受纳场(点)核准申请24件,核准13件,不予核准11件;受理、许可散装砂石子运输准运申请1件;受理、报备工地受纳建筑垃圾申请4件;受理、核准在五一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申请5件。

  2013年,我局将全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思路,强化措施,充分发挥综治委成员单位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福州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美丽福州做出贡献。

 

来源:市容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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