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效能办和市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在原有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有效预防腐败。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法制意识和效率意识得到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作风得到不断改进;机关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不断提高;促进了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我局认真按照福州市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并由局办公室、监察室、政治处、计财处、法规处、市容处、环监处、执法(审批)处、机关党委、宣传信息办等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局大院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局务公开栏,同时在网络上公开政务信息。
一是抓政务公开巩固与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巩固原有做法和所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不断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制度,提高公开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在对内公开方面,经费收支、大宗物品采购、接待开支、考勤统计、人事管理、职工热点难点问题、车辆费用、差旅费开支等10项内容坚持每季度公示一次,人事任免、评先评优等事项也随时向职工公开,全系统统一标准,把干部职工最关心的车辆、接待、旅差、大宗物品采购等热点事项作为重点公开内容,使机关和单位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内容更加透明化。在对外公开方面,全面公开了行政许可的受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文书示范文本、办理流程、审批依据、承诺时限、办理结果;全面公开了行政处罚违法违规事实和处罚结果,凡不涉及机密的都予以公开。同时,我局还定期通过文化经营者例会、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基层单位领导干部会议、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布有关政务信息。
二是抓系统内工程招投标。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的配置和公共权力的运作,努力做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局系统相关的基建、办公楼修缮、大宗物品采购等项目均执行公开招投标或执行政府采购。通过项目的公开招投标,既节约了项目资金,又促进了廉政建设,职工群众也没有意见。
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在系统中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凡干部职工或服务对象要求公开的事项或要求了解的内容,有关单位在接到要求后,五日内必须将内容在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并解答,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的监督,以解决干部职工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是抓政务公开审议工作的落实。政务公开审议小组由纪检监察、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由政务公开审议小组代表职工评议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和单位的热点难点问题,再将问题报告单位领导,由单位领导答疑解惑,及时化解了许多矛盾。
二、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政务公开
2012年,我局加强和完善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落实制度规定,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审核、审批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做到按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确保及时、有效、完整。并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定密、审批审核等环节工作要求。
1、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实施细则、保密规定、程序规定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工作规定等多项制度。
2、加强了对局门户网站的改版、升级和维护。针对在中期察访核验中存在的问题,在市公开办、数字办的指导下,局办公室、信息宣传办组织专人对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对“政务公开”下属的栏目进行了调整扩充,新增了一些栏目和专题,突出了业务类栏目,完善了互动类栏目,加大了公开力度,增强了可读性。2012年,局门户网站共刊载各类稿件信息约1560件,被上级采用稿件72件。自6月15日局政务微博开通以来,得到了各个单位的大力支持,截止12月底,共计发布微博293条,接受并反馈网民诉求73条,拥有粉丝7039人,监控并及时有效处理网络舆情19起。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再简单于“政府文件”的公开,把侧重点放在服务民生上。信息分类增设“业务工作”目录,细化了文件归类,让市民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取有关市容管理、环卫保洁、渣土噪声、内河管理、督查反馈等相关信息。2012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公开信息资料(文件)141份(截至11月底)。公开内容基本上做到了当日或次日公开,2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档案局,优于规定的时限要求。目前,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4、在局机关入口显著位置设立政务公示栏,在办公楼内设党务公开栏,定期公示相关的政务信息和党务信息,使局党组的各项决策公开透明,实现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5、做好政务内部公开工作。通过在局办公楼西侧设立内部政务公开专栏,每季度定期通报干部职工考核、考勤、奖惩、任免、工资调整等情况;公布评优评先情况;公布重大政府采购事项;公布全局的经费开支情况;定期公开公务车辆燃油使用量、修理情况及相应费用。
6、认真处置市民反映热点问题。我局对于市民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人点问题,均能在职权范围内予以及时答复。今年1~12月份,处理12345便民呼叫系统投诉2528件,办结率为100%,无逾期办理案件;接待来信来访58件(其中来访15批28人次),反馈率95%;110社会联动电话接警12960件,反馈率98%;办理领导批办件1057件,件件均按时落实。
三、完善处罚流程,提高办案质量
2012年,我局认真落实《福州市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和市纪委、监察局、市效能办的统一部署,通过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组织领导,不断推进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年共办理结案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166件(全部通过网上运行),其中一般案件477件、简易案件689件。到账处罚金额约499万元(其中结案金额322万元)。
1、规范办案时限。严格按照《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及网上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规范案件办理时限制度及延时审批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经审批可以延长十五天,从而有效提高办理速度及结案率,减少案件积压。
2、简化和规范执法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我局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了17种行政处罚执法文书和7种行政强制文书,并统一了全市五区七县(市)市容管理系统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及案件(卷宗)质量。
3、做好案件审核把关和卷宗归档工作。全年共办理结案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166件(全部通过网上运行),其中一般案件477件、简易案件689件。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办理,即全部符合《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今年未出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四、梳理行政职权,落实放权强区
2012年,我局根据“市市容管理局”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三定”方案”,按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清理了行政职权目录。经梳理,目前我局共有110项具体行政职权,其中行政许可权5项、行政处罚权96项、行政强制权2项、监督检查权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权3项、行政事业收费权2项。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2012年第35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相关工作的通知》(榕政办发【2012】38号)精神,我局认真部署落实简政放权的相关准备工作,提出了取消“城市车辆清洗站运营许可”的1项行政许可,并建议将“散装砂石子和二次装修建筑垃圾准运许可、悬挂临时性标语条幅等宣传品许可、建筑垃圾受纳场点(含临时)核准、建设工地和规划用地需要受纳建筑垃圾回填核准、办理申领未跨区(含跨县)建筑垃圾运输卡”等2项行政许可和2项非行政许可下放各区行使。目前,简政放权工作已经市政府批准。放权后我局的具体行政职权为105项,其中行政许可权为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权为1项
五、规范审批环节,提供优质服务
局审批窗口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以来,认真落实“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逐步规范并优化了各项审批环节,努力为市民提供方便、优质、高效的服务。
1、进一步优化缩短审批流程时限。9项审批原先法定时限共为63个工作日,入驻后缩短为31个工作日。其中一项审批项目办理时限调整为1个工作日,实现即来、即审、即批。
2、制定完备的工作制度。出台《福州市市容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规范(试行)》(榕市容综〔2011〕295号),对行政审批项目各环节任务、时限(办理时间登记精确到分钟)进行明确。在办理中实行催告制,保证办理时效。对行政审批工作实行复核制,确保审批工作无差错。局审批处在审批出件后,及时通报,保证批后相关部门跟踪监管到位。实行承办责任制,权责明晰,各负其责。局效能办对行政审批办理工作实行动态跟踪督查制,全程监督。同时,我局审批项目内容及指南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与市市容管理局子网站公开,并根据情况及时更新。
3、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后,我局审批窗口严格按照《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马上就办”、优化服务要求,努力为企业、市民提供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政务服务。严格执行“应进必进”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的我局依申请办理事项已全部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认真执行“一事一地”原则,我局已入驻中心的事项无“两头受理”或绕开中心窗口问题,现场勘察、技术检测等环节由中心窗口负责通知相关部门执行;严格执行“充分授权”原则,凡符合审批要件要求的,我局已授权窗口人员执行审批权;认真执行“高效便民”原则,我局已将单位的审批服务职能进行整合,启用窗口审批专用章;严格执行“网上审批”规定,审批事项全部在网上审批系统上办理,无“体外循环”现象。
2012年,审批窗口(网上审批)共受理申报件(网上审批)1371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同时接受现场咨询868多人次,群众评价满意率100%。其中受理建筑垃圾与工程渣土运输申请112件,许可105件,发放运输卡14890张,不予许可7件;受理、许可建筑垃圾准运资质申请3件;办理缴纳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申请93件;受理城市车辆清洗站运营申请32件,许可29件,不予许可3件;受理建筑垃圾受纳场(点)核准申请24件,核准13件,不予核准11件;受理、许可散装砂石子运输准运申请1件;受理、报备工地受纳建筑垃圾申请4件;受理、核准在五一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申请5件。
我局在贯彻执行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和在窗口规范化建设中作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服务发展的现实需要、先进单位的工作水平和服务对象的具体需求相比,还需要进一步的提升。今后,我们将继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效能,推动工作落实,为实行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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