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福州市市容局主要工作情况总结
时间:2012-07-04 18:07

  上半年,按照市委提出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八个持续、八个提升”工作思路,围绕“文明福州持续文明”主题,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全国文明城市省级复查迎检和“5.18”活动保障工作为中心,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着力在摊点管理、环卫保洁、渣土运输、内河保洁、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出成效,持续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市容管理水平

  (一)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加大摊点管理力度。一是各区设立摊点疏导点。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和正常交通的前提下,选择若干非重点路段和一些闲置场所设置大排档疏导点,用于引导夜间饮食排档、烧烤摊点等进入规范经营,首批拟开辟14个(其中鼓楼4个、台江1个、仓山4个、晋安2个、马尾3个)疏导点的选址已上报市政府审定。同时,为做好在榕少数民族摊点管理服务工作,建立新疆干部驻榕工作站,在其协助下引导近200个新疆干果摊点到指定地点经营。二是持续开展摊点专项整治。根据流动摊点的状况,定期开展摊点专项整治。4月16日至5月20日开展全市摊点集中整治行动,出动城管、公安执法人员1万余人次,共清理夜间饮食大排档、店外店及各类占道摊点2690余处,查扣违法占道物品近4200件,整治期间,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发布新闻稿件55篇。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结合绩效考评组织专职检查小组,督查管理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全市清理各类占道摊点、排挡9680余起,查扣占道摊车1502辆,其他占道物品6600余件,会同公安部门查扣占道载货销售机动车辆41部。四是开展夜间执法整治行动。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6月中旬牵头组建夜间机动执法队伍,主要担负夜间占道饮食店外店、大排档以及摊点违章的查处。截止6月19日,已纠正占道经营行为160余起,查处取缔50余起,依法暂扣帐篷24顶,暂扣桌椅310余张,暂扣烤架、灯箱等占道物品80余件。

  (二)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一是继续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工作。组织各区做好补缺补漏工作,及时与新开业商家签订责任书,并逐步向次要路段、二环路以外地区覆盖。据统计,目前市区已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单位、商家达3万余户。二是加大“门前三包”执法力度。在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要求各区局组织辖区街镇加强路面巡查,及时纠正占道经营、乱堆放,乱丢乱倒垃圾以及“两车”乱停放等行为,并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据统计,全市查处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行为2720余起,罚款81240元。三是加大显见性市容违章清理力度。全市清理店外店10200余起,清理乱悬挂红布条、布幅广告3720余面、收缴占道移动广告牌1500余面,清理乱晾晒5700余起,清理乱堆放3030余起。四是为加强对市区临街商户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查处,草拟《福州市“门前三包”计分管理实施办法》上报市政府审核,该办法采取对市区商家违反“门前三包”责任情况进行扣分,扣满十分后将移送工商部门查处。

  (三)加强日常检查监管,认真履行其它市容管理工作职责。

  一是加强“两车”停放管理。针对“两车”不规范停放、电动车占道摆卖、挤占盲道、人行道、公共场地随意停车,以及代管点乱收费、收费不给票据等问题,组织各区采取徒步检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宣传劝导与执法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对违规乱停车进行现场纠正处罚或搬离处理。据统计,上半年各级城管部门纠正“两车”乱停放37100余辆次,暂扣或搬离1616辆次,现场处罚2839辆次,罚款27390元。二是加强洗车场管理。结合绩效考评,定期检查市区洗车场规范经营情况,上半年查处无证洗车59起、污水外溢17起、占道洗车38处,暂扣洗车机具22件。三是加强户外广场宣传管理。草拟《福州市市区户外宣传展示活动管理规定》并上报市政府。同时,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上半年共查处违规占道展示宣传活动603起,查扣拱门、帐篷等242件,处罚2915元。四是做好违章发布小广告电话停机工作。在市爱卫办牵头组织下,按照市区指导、街镇为主、社区介入、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好各单位取证电话停机工作,上半年移交通讯部门停机乱张贴电话号码5批次1644部。五是加强市政道路施工管理。查处未经批准擅自破路、占道施工工地乱堆放、围遮不规范等行为95起,处罚7780元。六是做好“扫黄打非”工作。上半年收缴光碟、书籍、六合彩报等各类非法出版物28403件,其中盗版光碟20680件,书籍、六合彩报等7723件。根据省、市扫黄办统一部署,3月份将查扣的非法出版物、盗版光碟送现场销毁,共销毁盗版光碟38600余片、盗版书籍2260余本、六合彩报18000余张。七是开展流浪犬收容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工作部署,根据举报电话、12345等群众反映的犬只扰民、伤民等问题,及时收容处置无主流浪和伤人犬只,重点围绕沿街路面、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机关院落、公园、以及公共场所等,上半年收容无主流浪犬832只。

  二、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保洁水平

  (一)推进城区清扫保洁市场化试点工作。一是推进三环路市场化招投标工作。根据杨益民市长和林瑞良副市长关于尽快启动三环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招投标工作的指示,市环卫处多次到市规划设计院了解三环路基础数据,初步测算出三环路主路、辅道、互通立交桥(匝道)、人行道长、宽面积和清扫保洁作业招标指导价;配合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拟定三环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和《招投标方案》。目前三环路清扫保洁招标指导价已通过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二是积极推广鼓楼区清扫保洁作业市场化经验。在总结去年鼓楼区温泉、华大街道环卫市场化运作试点改革经验的基础上, 4月底市环卫处组织五城区市容局分管领导、五区环卫处主任及试点单位领导在鼓楼区召开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现场观摩会,现场观摩了福州市佳好佳公司、福州路桥公司在鼓楼区温泉街道、华大街道实施的道路机械化、精细化作业,现场听取作业模式介绍;同时,在鼓楼华大街道召开环卫市场化试点工作座谈会,要求五城区上半年分别选2个街道,扩大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试点工作。

  (二)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善垃圾收运系统。6月中旬已完成鼓楼区后装式垃圾压缩车进单位院落和居民小区收运垃圾,并提出《垃圾收运系统改革方案》上报市政府。二是改造提升5座垃圾转运站。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实施,除斗池垃圾转运站改造提升由市环卫处负责实施外,其他项目市政府确定由相关各区政府负责。对各区实施的项目,市环卫处在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支持。目前仓山区六一南路垃圾转运站改造提升项目已完成;仓山区港头垃圾转运站改造提升项目正在设计,施工单位已确定。鼓楼区斗池垃圾转运站改造提升项目已完成施工单位招标,正与园林局协调解决占用绿地问题,一旦解决即可进场施工。鼓楼大凤垃圾转运站改造提升项目因教育学院附中要求拆除,正在征求鼓楼区环卫处意见后提出了方案,上报市政府待批复后启动改造。同德垃圾转运站改造提升项目台江区环卫处正在落实经费。三是新建6座垃圾转运站正在实施。由各区政府负责,市环卫处在技术指导和建设用地协调等方面给予支持。目前,鼓楼区凤湖垃圾转运站开工建设后因周边居民反对已停工,鼓楼区正在协调解决。仓山区濂江村垃圾转运站和玉兰二路垃圾转运站已开工;望峰路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正在编制预算。马尾区快安垃圾转运站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胐头垃圾转运站已初步完成并投入。

  (三)规范环卫日常管理。一是严格实施绩效评估。检查道路830多条次,其中267条次计入绩效评估、公厕275座次、转运站244座次;组织各区环卫处车队人员每周进行三次以上的设卡检查,检查垃圾运输车12905辆次。下发绩效评估检查情况通报11期。二是完善环卫规章制度。修订完善《福州市环境卫生绩效评估细则》,下发《关于加强果皮箱管理的通知》、《2012年度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垃圾运输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垃圾转运站管理》等,规范环卫管理和标准。三是开展环卫专项整治。3月份组织4个检查整治小组,检查道路180多条次发现问题65处;检查环卫垃圾运输车400多辆次,发现违规车辆27辆次;共出动水车312辆次,对四城区的160条道路、27座人行天桥进行全面冲洗,共冲洗1272车水。各区环卫处共派出860多人次配合人工冲洗;派出460人次对208多条道路上的果皮箱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共更换果皮箱82个,回收破旧果皮箱45个;共组织490人次,清理卫生死角垃圾360多吨。四是开展垃圾运输车专项整治。5月份组织3个专项整治小组,共检查转运站77座次,垃圾运输车540多辆次;对存在问题的30座垃圾转运站和68辆违规垃圾运输车和22辆违规垃圾板车进行现场整改。五是规范机械清扫作业。对扫路车和水车加装了GPS,随时掌握机械作业车辆作业情况。同时对水车、扫路车作业后的质量安排督查人员进行检查,将全市环卫水车、扫路车列入了2012年市职工劳动竞赛暨技能竞赛。

  (四)规范垃圾处置工作。一是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试点。按省、市领导要求和省住建厅通知精神,市环卫处对今年试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已初定鼓楼的亿力公寓、第十干休所;台江的海润滨江花园、世茂外滩等10个生活小区和10个机关单位试点。同时与市房管局联合制定下发《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目前各区正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和市民参与垃圾分类、减量实践。二是做好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前期工作。初步完成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地形测绘、勘察以及餐厨垃圾成份分析;委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编制完《福州市餐厨垃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通过福州市工程咨询中心专家的评审。现正协调市环保局和市环科院接收餐厨垃圾项目环评编制、论证工作。三是加强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按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城区居民住户垃圾处理费委托市自来水公司代征,提高居民户垃圾处理费征收率的要求,对收费平台的建设和自来水公司收费平台进行改造提升,1月份已全面实现居民户垃圾处理费与自来水费捆绑收费,5月底全市共征收垃圾处理费2330万元。

  (五)强化垃圾无害化处理。一是积极推进垃圾无害化资源化项目建设。督促红庙岭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的迅速推进,该项目拟于今年7月建成投入试运行;推进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污泥储坑除险加固工程,拟于今年10月底完成工程;开展数字化信息监管系统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市数字办审查批复。二是强化垃圾无害化处理。上半年共消纳处理生活垃圾约35.9万吨,日均约2361吨,其中焚烧处理1475吨/天,填埋处理886吨/天。同时,加强项目监管,不断提高固体废弃物处置能力和水平。截止5月底,焚烧发电厂消纳全市生活垃圾22.42万吨,发电6079.9万千瓦·时;填埋气发电厂共抽取沼气量211万立方,发电189万千瓦·时。

  (六)抓好内河环境管理。一是结合与沿河街道、社区爱河护河共建活动,把内河法规宣传深入社区、进入家庭,组织与直管河道沿河单位住户签订新一轮《护河公约》270多份,试行在沿河街道宣传栏中开辟宣传《护河公约》专栏。二是积极参与市总工会启动的2012年福州市职工劳动竞赛(环卫职工专场)活动,激发内河系统干部职工踊跃投身“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劳动竞赛活动。三是建立考评奖惩机制。上半年共教育告诫保洁不到位护河员42人次,经济处罚23人次1000多元,进一步提升内河保洁率。四是加强内河沿岸巡查力度。上半年共制止乱扔乱倒行为87人次,制止临河乱搭缆线4起,拆除缆线2000多米,立案查处沿河违章案件2件,处罚金15000元。五是开展内河保洁管理专题调研。提出扩大内河保洁范围,实施内河分类保洁的管理模式,对不同类型河道采用不同的保洁方案,在部分具备较好通航条件的骨干河道和景观河道,使用机械化保洁船只进行清漂作业。

  三、强化渣土处置监管,规范渣土运输市场

  (一)强化渣土日常管理。一是强化GPS平台监管,对各渣土公司车辆实行24小时监控,对2家不符合GPS管理规定的公司停办运输卡;对4家公司车辆总吨位不足400吨的公司予以停业整顿。二是督促各渣土公司对运输车辆车厢按规定要求进行切割,组织对所有车辆进行集中审验,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予办理渣土运输卡。三是加大临时受纳场批后跟踪工作。不定期对临时受纳的倒卸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3个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受纳场停止报备。四是扎实做好保洁工作。上半年共组织保洁人员1320人次,冲洗污染路面83万平方米,水车冲洗达463车次。五是加大对工地净车出场设施的督查。每天组织对市区渣土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共检查工地762家(次),发现偷、漏报工地3家,及时通报协助督办。六是针对多处渣土乱倒卸现象,分别向相关区、镇政府、拆迁部门和土地业主发出要求制止乱倒卸的函。

  (二)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为加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地材运输管理,从5月31日起,与市建委、市交巡警支队、市道路运管处等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按宣传动员与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三个阶段进行。整治期间,除市市容局渣土噪音大队外,还将委托各区执法局对辖区内通行的渣土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加大渣土运输违章行为查处力度。截止6月20日,共立案渣土违章案件385件(未冲洗78件、未密闭45件、滴撒漏9件、未设置冲洗设备8件、无证运输60件、未按线路运输13件、无资质运输34件、未经核准15件、未设围档1件、乱倒卸6件、交由无资质运输1件、工地出入口未硬化2件、未缴纳处置费1件、未携带运输卡4件),罚款(到位)金额117.41万元。

  (四)推进渣土固定受纳场建设。根据杨市长4月19日上午会议议定的“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要予以积极支持,在辖区范围内各提供一处符合要求的渣土受纳场(离福州三环距离不超过30公里),最迟在5月底前确定选址”。在市政府督查室的协调配合下,赴福清、长乐、闽侯、连江四县(市),专题调研落实渣土受纳场选址工作。到目前为止,长乐市提供了1处适合的选址点,连江县提供了2处有条件接纳的选址点,闽侯县原则性地提供了1个选址点,福清表示无法提供适合的选址点。

  四、加强法规建设,规范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一)做好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一是对《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暂行管理办法》、《福州市五一广场管理办法》和《福州市市区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等进行调研和征求意见,完成送审稿和修改说明报市政府审定。二是进一步修订《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在2011年修订基础上,对该办法修订初稿再次进行研究、完善和修改,并将《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订初稿)送市政府法制办继续征求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三是修订《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根据市人大、市政府2012年立法工作安排,对现行《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进行调研,派员到天津、济南、南京等学习内河管理和移送的做法,草拟修订初稿,先后两次召集市、区内河管理人员和部分内河沿岸居民代表征求意见,修订后已报市人大法工委、市人大城环委和市政府法制办审定。

  (二) 做好案件审核把关和卷宗归档工作。1至5月,共办理结案各类行政处罚案件357件(其中:一般案件75件、简易案件282件,全部通过网上运行),处罚金额36.67万元(未含2011年查处案件今年缴款数)。截止6月15日,局案审中心共审核把关各大队提交一般程序案件(含2011年查处今年继续办理的案件)578件,结案归档523件(含2011年查处今年继续办理的结案数),催办各大队未及时办理案件212件次。

  (三)做好案件强制执行和行政复议工作。一是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福建杰成渣土公司运输车辆于2011年01月6日晚在福飞南路滴漏撒污染路面,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履行法定义务,也未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规定,3月12日向其发出《敦促履行函》,3月25日申请晋安区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目前已按规定程序执行。另外,奥纳德通信工程公司4月13日在仓山二环快速路通往闽江大道匝道未经批准破路埋管,破挖面积约50平方米,依法作出对其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由于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于5月3日发出缴款催告书。目前当事人仍拒不履行,将于7月17日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6月12日,收到吴巧燕、刘长命等31名车主不服仓山市容局“扣押(查封)车辆决定”,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经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协调和耐心解释、疏导,申请人于6月15日自愿撤回行政复议。

  五、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一)加强队伍教育培训。一是制定2012年学法计划。上半年按计划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福州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等。二是开展《行政强制法》学习考试。经过25学时学习,大部分均通过考试。三是做好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轮训的前期准备。已将市容管理系统在岗687名执法人员名单上报省住建厅,下半年拟开始逐步分批分期进行轮训。四是制定“六五”法制宣传规划任务实施意见。要求全系统按规定任务完成并完善各项制度,实行依法治理,使普法和依法治理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工作。一是规范办案时限。严格按照《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及我局网上行政处罚有关规定,规范案件办理时限制度及延时审批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经审批可以延长十五天,有效提高办理速度及结案率,减少案件积压。二是规范执法文书。结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进一步规范17种行政处罚执法文书和7种行政强制文书,统一五区七县(市)市容管理系统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及案件(卷宗)质量。

  (三)逐步规范执法处罚程序。一是强化执法文书的管理及案件办理流程的规范,形成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落实渣土违章车辆协作处理制度,对运输建筑垃圾和地材的违章车辆因暴力阻挠执法或拒不到队接受处理的,及时函告市交通委和市警支队对违章车辆暂不予以季度审验、暂不予以办理年检或变更手续。截止4月底,共向相关职能部门函告4次共47辆违章车辆,解除协作处理1辆。三是指导县(市)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构建科学管理、精细管理、长效管理的有效机制,实现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和谐,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强化行政审批窗口建设。行政审批项目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展工作以来,出台多项保障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时限,出台《福州市市容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规范(试行)》,落实文明高效便民服务。同时专设“党报党刊学习角”,开展创雷锋式示范窗口活动,涌现了拒收“红包”的廉洁同志。1-5月份,审批窗口受理审批申报件570件,发证照7245件,其中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卡7193件、渣土运输企业准运资质1件、城市车辆清洗站运营许可7件、缴纳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28件、建筑垃圾受纳场(点)核准11件、工地受纳建筑垃圾核准1件、五一广场宣传咨询活动核准4件等,同时接受现场咨询245人次。

  (五)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一是开展“创标杆中队(班组),争一流业绩”活动,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内涵,激励各总支、支部和广大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标兵意识,树立标兵形象。二是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围绕市容环卫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大调研、大下访、大服务”主题,深入开展“三服务”(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活动,大力弘扬“城管进社区”优良传统,通过下基层接地气、察民情办实事、切实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推进我局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三是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满意服务在城管”活动,坚持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礼貌服务、耐心服务、微笑服务、安全服务。让“这是我应该做的”这句雷锋生前最常说的一句话,成为全局志愿者服务的文明用语和服务承诺。

  (六)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件及提案、建议、领导批办件。上半年共办理省市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41件,办结率100%;领导批办件447件,办结率95%以上;12345便民呼叫系统投诉1107件,办结率100%,;群众信件45件(其中来访11批25人次),办结率95%以上;110联动电话接警7892件,办结率95%以上。

  2012年下半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与各区、各部门协作配合下,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面推进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的新福州做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局办公室)

 

来源:市容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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