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3日,市城管委召开2024年第1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委系统处级干部、委管四调、委属单位负责人、委机关处室负责人(含一级主任科员)、机关纪委书记等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摘编内容、《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精神、传达贯彻了《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抓好责任落实,党组书记履好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履好“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分管部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三要增强斗争意识,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对各种诋毁党的形象、损害党的利益的言行,要挺直腰杆、理直气壮地进行斗争,绝不信谣传谣,绝不能给党的形象抹黑。四要健全工作机制。以务实有效的举措使制度真正“长牙带刺”,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
会议传达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精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耳扯袖,早提醒、早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二要牢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委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严格管好身边人身边事和分管领域廉洁纪律,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三要继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将学习成效体现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坚决守住红线、守牢底线、不越高压线,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精文简会,切实做到为基层减负。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会议强调,要组织学习统一战线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统战意识,准确学习领会党的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加强对民主党派和非党员干部关心和培养,促进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会议指出,《办法》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安排,明确了组织处置的一系列根本性原则性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党员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对于从严管理党员,推动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处理、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提供了重要遵循。会议强调,全委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办法内容,教育引导全委系统党员强化思想自觉、提高思想觉悟、规范行为边界。要切实加强学习领会。将学习《办法》与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结合起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和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增强党性修养、筑牢纪律防线的实际行动。要严格执行推动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党员教育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党员日常管理,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要把贯彻落实《办法》与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切实把全体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之弦绷得紧之又紧、实之又实,全力锻造过硬城管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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