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276只无主犬 福州强化无主犬只管理
时间:2024-04-08 17:16

掌上福州4月8日讯(记者 李琪)文明养犬,从你我做起。4月7日下午,福州市城管委召开无主犬只收容现场经验交流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落地实施至今,全市城管部门已受理12345平台犬只类诉求案件344件,收容无主犬共计276只,均已移交市犬只收容留检所尝试收容。

会上,六城区汇报了无主犬只收容工作情况,并交流无主犬收容工作经验。以仓山区为例,仓山区城管局已牵头各镇街、各社区(村)及物业开展2次全面进村入户排查,掌握养犬底数,为做好无主犬收容打下良好基础。同时,仓山区城管局每日组织人员固定线路进行巡查,同时结合指挥中心转交案件及12345平台犬只类案件开展路面无主犬巡查工作,并重点加强学校周边及居民集中投诉区域的无主犬巡查收容力度。

2024年1月1日至今,仓山区城管局已受理12345平台犬只类诉求案件203件,收容辖区内无主犬共计83只。

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强调,由于无主犬只流动性强,各区要加强联动,线索共享。除了针对投诉件所反映的情况进行无主犬收容外,还要加强市场、拆迁工地等无主犬活动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

市城管委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随意遗弃饲养犬只,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根据《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遗弃犬只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领回;逾期未领回的,将处一千元罚款,没收犬只。收养人三年内因养犬违法行为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城市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养犬登记。市民如发现路面流浪犬,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由属地政府或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收容。

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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