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长乐区城建监察大队按照福州市城管委工作部署,加大对《条例》的普法宣传力度,扎实推进养犬登记审批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舆论氛围。
提前谋划部署,聚焦重点举措。组织乡镇街道、社区村委、小区物业经办等有关人员召开养犬工作培训会议,对犬类安全防范、养犬办证要点、犬只网格化管理、养犬执法与监督等内容进行讲解,要求各个有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密切协作,齐抓共管文明养犬工作,提高居民文明养犬意识,实现规范养犬、文明养犬。
广泛动员宣传,消除知识盲点。在区级媒体刊登养犬管理登记等相关知识。开展文明养犬“进小区、进社区、进公共场所”三进宣传行动,通过led屏幕、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张贴宣传海报、《致全区养犬人的一封信》、面对面讲解文明养犬知识点、录制文明养犬小视频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养犬居民普及养犬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为辖区居民答疑解惑,提醒居民携犬出门时要拴好牵引绳并妥善处理粪便,注意保持环境卫生,做到文明养犬、规范养犬。
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服务深度。为方便居民群众快速便捷办理犬证申请登记,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加派人员负责养犬登记咨询及代办业务,引导养犬居民做好登记,加快居民养犬证件办理速度。同时通知属地街镇,在便民服务中心或小区社区设置养犬登记代办点,并在点位上安排专人进行负责,切实方便群众办理犬只登记,真正发挥服务功能。
自行动开展以来,长乐区城建监察大队共开展养犬宣传活动17场,参与人数1000多人,发放文明养犬宣传短信22500余条、张贴宣传海报500余张、发放倡议书5000余份,设置LED、走字屏等平台播放宣传视频、标语40余处,在重点区域设置文明养犬横幅25处,指导18个乡镇街道设置养犬登记待办点,长乐区今日养犬登记申请数16件,累计登记申请数237件,累计出证数192件。
下一步,长乐区城建监察大队将进一步加大文明养犬管理和宣传力度,强化养犬登记受理审批工作,努力营造依法文明养犬的社会氛围,共建和谐长乐,共享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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