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方案》的通知
榕城管委规〔2024〕4号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榕政办规〔2023〕1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印发实施。特制定《福州市城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管理办法》一并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城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方案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