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和《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
榕城管委综〔2018〕543号
各区(市)县城市管理局(城建监察大队)、福州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委机关各处室:
《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和《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2.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