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城市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6-01-14 17: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zfj.fuzhou.gov.cn/zfxxgkzl/ndbg/)“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开,欢迎查阅。

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14层,邮编:350007,电话:8330829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持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民生关切信息。围绕城市管理领域群众关注的政策法规、重大决策等,及时予以公开。二、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对《福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共享单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等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并通过“解读回应”专栏发布,提升政策知晓度与实施效果。三、规范权力运行与动态管理。制定并公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行政收费目录清单等。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相关信息均在政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专栏集中发布,确保执法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各环节工作,强化答复及时性、规范性,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5年度,通过网络平台收到依申请公开16件,结转上年办理3件,按时回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开处、市档案馆的业务交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件,送馆率达100%。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政策法规,2025年,制发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有效规范性文件25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网站建设与日常运维管理。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人民政府高端访谈”任务1次,全年累计审核发布各类工作信息562篇。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开展“网上调查、民意征集”12次,发布“统计信息”100篇、“行政许可”49项、“通知公告”32篇,有效保障了政务公开与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

对照通过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督促相关处室及时改进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城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稳妥推进,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规范性文件发布的时效性仍需提高。为此我委将把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时效纳入政务公开考核内容,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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