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7-3000-2016-0001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6-08-09
  • 标    题: 关于尽快落实统一规范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城管委综〔2016〕216号
  • 发布日期:2016-08-0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尽快落实统一规范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
榕城管委综〔2016〕216号
来源: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时间:2016-08-09 00:00
鼓楼区市容局、台江区建设局、晋安区建设局和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闽清县、罗源县、连江县、永泰县住建局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榕政办[2016]72号)精神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入驻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榕行政[2016]102号)的要求,7月下旬我委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系统落实统一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鼓楼区市容局、台江区建设局、晋安区建设局福清市建设局和长乐市、闽侯县、罗源县、连江县、永泰县住建局等10个单位仍未按照我委《关于规范福州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榕城管委[2015]314号)的要求落实统一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为了尽快落实统一规范的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确保相同事项市、县两级同一申请条件、同一申报材料、同一承诺时限,我委拟于今年8月中下旬再次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系统落实统一规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县(市)区政府及其行政服务中心。

  专此。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6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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