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7-3000-2016-0001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6-07-27
- 标 题: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城管委综【2016】205号
- 发布日期:2016-07-27
- 有 效 性: 有效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精神,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我委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制定《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请各处室、各单位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27日
附件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精神,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预决算公开、政策公开、政策解读公开,紧紧抓住管理与服务两个中心环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城管工作的满意度,特制定市城管委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如下: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1、全面公开市城管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市城管委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清理和汇总我委主要职责,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在市城管委门户网站设置专栏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责任处室:审批法规处)
2、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公开,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责任处室:审批法规处)
(二)推进监管执法公开透明
3、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市城管委网站上向社会公开《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随机检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在省住建厅监管平台上同意向社会公示。(责任处室:审批法规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4、推进城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提高城管执法信息的透明度。(责任处室:执法监督处)
5、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通过系统归集并公示对企业做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责任处室:执法监督处、审批法规处)
(三)推动政务服务公开
6、推进“互联网+政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责任处室:审批法规处)
7、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委属各单位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指南。(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委属各单位配合)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8、加大重大建设项目的公开力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梳理汇总,通过在市城管委网站上设立专栏方式集中发布。(责任处室:公共关系处、公用设施监管处、环监处)
9、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研究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范围、程序、标准等。(责任处室:公用设施监管处、环监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10、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责任处室:公用设施监管处、环监处、各处室配合)
(二)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11、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行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责任处室:审批法规处、环监处)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12、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做好行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招录、提拔、调动等信息的公开工作。(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13、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14、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责任处室:公共关系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15、推进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责任处室:公共关系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牵头)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16、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17、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18、推进使用财政资金的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责任处室:计财处)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19、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市城管委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责任处室:公共关系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
20、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的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责任处室:公共关系处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
21、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22、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责任处室:公共关系处)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3、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责任处室:公共关系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24、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迅速澄清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责任处室:公共关系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25、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责任处室:公共关系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26、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 责任处室:公共关系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27、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28、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责任处室:审批法规处)
29、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30、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31、充分发挥市城管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强化与商业网站、新闻网站的联动。(责任处室:公共关系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32、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活动。(责任处室:公共关系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33、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继续推进主动公开信息交档案馆、图书馆工作,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送交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34、轮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按照3年内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组织实施。(责任处室:公共关系处)
35、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政务公开人员要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处室:公共关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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