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7-2706-2016-0001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6-05-20
- 标 题: 关于2016年1-4月份12345诉求件办理情况的通报
- 发文字号: 榕城管委综〔2016〕148号
- 发布日期:2016-05-20
- 有 效 性: 有效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林颖主任在委务会上的指示及《关于进一步明确12345诉求件办理程序的通知》(榕城管委综[2016]122号)文件要求,5月13日,我委召开了2016年1-4月份12345诉求件办理情况工作例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12345诉求件办理情况
1-4月份委系统三个12345平台终端共受理诉求件2638 件,已全部按期办结,无逾期,办结率100%。其中:委办12345平台终端共受理诉求件979件,其中支队办理 904件,重新办理件数为11件;市政工程管理处12345平台终端共受理诉求件1502件,重新办理件数为52件;市环境卫生管理处12345平台终端共受理诉求件 157件,重新办理件数为1件。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6年1-4月份12345诉求件办理工作各单位都有明显进步,但是也有不少重新办理件,反映出我委个别单位、部门在12345诉求件办理过程中,还存在着思想不重视,领导分工不明确、责任心不强、办理不及时、回复不严谨,个别单位间相互推诿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12345诉求件办理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1、委属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12345诉求件的办理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与监督考核机制,做到明确承办部门,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责任人,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回复反馈。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分管领导和经办名单于5月25日前报委办。
2、各单位、各部门要对1-4月份12345诉求件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重新办理件中存在的问题原因,举一反三,不断完善办件流程和督查机制,确保办件及时准确。
3、委机关将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12345诉求件办理程序的通知》(榕城管委综[2016]122号)文件要求,加大对12345诉求件办理情况的督查,按月进行通报,并实行责任倒查。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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