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7-3000-2016-0000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6-02-26
  • 标    题: 关于印发《2015年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情况总结》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城管委综〔2016〕51号
  • 发布日期:2016-02-26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15年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情况总结》的通知
榕城管委综〔2016〕51号
来源: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时间:2016-02-26 00:00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5年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印发给你们。

  附件:2015年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情况总结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6年2月26日

附件

  2015年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情况总结

  2015年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宜居环境和生态市建设为目标,以首届全国青运会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为重点,以“作风建设年”为抓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全员投入,圆满完成青运会保障任务

  作为青运会执委会市容环境整治部的牵头单位,我委认真履行职责,完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奋战90天”、迎青运“百日会战”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城市市容市貌和管理水平。

  在以海峡奥体中心为重点的“五点一线”区域,开展市容环卫综合整治,印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等5个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开展“两违”综合治理,拆除三环沿线及青运会场馆周边违建902宗、面积43.97万平方米;增加环卫设施投入,投资1500万元改善奥体周边的环卫设施,增建增购移动公厕、后装式垃圾车和果皮箱等;突出清理卫生死角,特别是在“苏迪罗”台风过后,全市7000多名环卫工人清运垃圾3万吨左右;开展户外广告牌整治,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牌977面、布幅广告4872面;开展日常督查,成立综合督查组,实行每周一检查、每半月一通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累计在省、市媒体上刊登有关城市管理的新闻报道150篇。

  青运会期间加大路面日常巡查和保洁力度,实行全天候保障,确保场馆周边及相关线路干净整洁有序。同时,每天安排一位委领导值班,及时收集相关信息,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赛事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标本兼治,“两违”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提请市政府出台《福州市城区“两违”查处规程》,突出标本兼治,进一步规范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开展县、乡(街)和村居三级“无违建”示范点活动,鼓楼区和12个乡镇(街道)、156个村(居)评为“无违建”示范点,全省无违建示范点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推广我市拆违经验;创新治理手段,制定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的具体办法;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保持“露头就打、出土就拆”高压态势,全市媒体公示“六先拆”317批次3852宗面积262.73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701.84万平方米,完成省下达年度目标175.46%;拆除新增“两违”1152宗、面积56.35万平方米;在省“两违”系统信息平台上发布信息1342篇、省市新闻媒体登载信息2050篇。

  创新机制,环卫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制定了《福州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招标管理暂行规定》《福州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办法》,规范对环卫保洁市场化的监管;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对每月考核评分排名末三位的街(镇)和保洁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推进鼓楼区温泉、华大、水部三个街道桶装后压垃圾收运和10条市直管河道保洁市场化试点,提高垃圾收运效率和保洁水平;加强清扫保洁精细化作业,落实每日“一冲洗、一降尘、两机扫”,主要街道清扫保洁时间不低于19小时,一般街道清扫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强化全市68条河道河面保洁,在晋安河、光明港等主要内河使用机械保洁船只进行保洁,提高保洁效率;修订完善垃圾处理费收费方案,年内完成征收垃圾处理费5967万元。

  加大投入,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一是推进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鳌峰地下转运站和洋里地下转运站选址用地手续,以及光明港环卫综合码头和三环高架桥下环卫停车场建设任务,协调推进三江口、牛岗山地下垃圾转运站建设前期工作;推进鼓楼甘洪、天泉、杨桥西、晋安区西庄站、后山站等9座转运站提升改造,以及宦溪、鼓岭等一批垃圾转运站建设前期准备,并对13座转运站进行美化围档。二是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总投资24450万元的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和配套红庙岭片区供水工程的建设任务;推进红庙岭填埋场二期续建工程建设,完成投资量4142万元和87.51%工程量,预计 11月份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完成被列为“十三五”规划和2016年市重点项目的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谈判和征地选址,为明年建设打下基础。三是推进《福州市环卫专项规划》编制。加强与统计、规划等相关部门的沟通,目前所需资料已基本收集到位并将其移交给城市建设研究院,已与城市建设研究院签订合同,正在配合其开展调研走访工作。四是增强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加强BOT项目日常监管和服务,垃圾处理兼顾环保和资源利用,全面实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艺,焚烧排放符合环保标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据统计,2015年全市共消纳我市生活垃圾约116.3万吨,日均约3186吨、其中焚烧处理1759吨/天,填埋处理1427吨/天。焚烧发电厂处理生活垃圾64.2万吨,发电204973兆瓦?时,稳定化处理飞灰1.29万吨,综合利用炉渣12.1万吨,处理渗沥液55.9万吨。

  强化服务,渣土处置监管日趋规范

  以服务地铁工程等省、市重点项目为核心,突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服务。简化事前审批流程,为重点工程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将建筑垃圾准运许可申报材料简化为6项,节省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共检查报备渣土工地235家次,核查新申报工地81家次,发放运输卡9950张;征收渣土处置费740多万元、泥浆受纳费940多万元。

  规范渣土运输公司管理。完成18家渣土公司车辆年度审验和118名驾驶员培训;组织对全市942部渣土车的定位设备及车载探头进行排查,排查问题车辆300多部,并列入“黑名单”责令整改;制定《渣土公司未达标车辆恢复营运业务的操作程序》,有效规范渣土运输市场。

  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推进渣土监控平台升级改造,完善对渣土运输车辆的在线监控;创新渣土执法机制,建立与市交通委、市交警支队、市建委的部门间协作机制,移送交警及交通部门查封车辆649辆、市建委协作案件13件;推行“两巡三快”巡查办案机制,及时查处渣土显见性违章;建立渣土乱卸倒通报制度,对各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进行监督;建立渣土应急保洁机制,组织人员及时清理污染路面;推进渣土固定受纳场建设,对今年底需完成的5个受纳场所在的区(县)进行督促检查。

  

  加强整治,市容市貌有了大幅改观

  围绕防治大气污染,提升福州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开展了以治理大排档、烧烤摊为重点的市容专项整治行动。对市区40多处大排档、烧烤集中区域进行专项清理,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7万人次,取缔大排档、烧烤摊8115摊。

  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日常巡查和定点值守、专项督查和绩效考评的方法,加强市容综合治理,取得一定成效,市容环境面貌明显改观。累计取缔占道摊点、店外店4.5万摊,会同公安查扣占道载货销售机动车110部查处违反“门前三包”行为1538起,清理乱悬挂、乱晾晒、乱堆放3.1万起;查纠乱停放“两车”近5万辆次移送通讯部门停机违章发布小广告电话18批次1336部,清洗乱张贴23.7万张,收缴沿街散发传单10万余件;查处沿街叫卖、乞讨956起;收缴非法出版物2272本,盗版光碟、六合彩报2万余张;收容流浪犬278只。配合市容环境卫生老干部督导组开展督导活动3次,提出民生建议3条.

  精心管养,市政设施逐步提档升级

  在市政设施养护中,大量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实现管养精细化。完成13项桥梁设施综合整治、三环沿线互通立交等花箱绿化改造,以及二环路通信箱柜迁改美化、二环路内交警箱柜刷漆、奥体周边等17条道路箱柜整治美化;完成市政道路等设施中小修维护工作量10279.17万元、市政设施建设32063万元、专项施工工作量3590万元、破路修复工作量6397万元、通信管道工程投资1634.1万元,受理占道破路审批项目277项。市政道路主次干道亮灯率平均为99.09%,支路、街巷亮灯率平均达98.23%、景观灯亮灯率平均为98.02%。

  马上就办,审批服务保障提速增效

  一是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据统计,截至12月31日,行政审批窗口共受理建筑垃圾类事项1596件、办结1596件(其中办结申请缴纳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96件1722.22万元,办结申请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核准140件、申请二次延期1360件,发放建筑垃圾运输卡11955张)。受理市政类申请事项47件、办结48件,代收挖掘道路修复费和占用城市道路费为1010.15万元、代收路灯迁移费17件计420.23万元、代收交通事故市政设施修复费12件7.34万元。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将建筑垃圾准运许可申报材料简化为6项,将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和缴纳建筑垃圾处理费许可申报材料分别简化到7项、4项和2项;为民生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容缺审批渣土处置和挖掘、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建立批后信息网络公开制度;对临近下班时间受理即办事项实行延时服务。三是规范审批规程与办理指南。拟制由我委牵头的并联审批“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建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的“一口受理”操作规程、办事指南等;拟制县(市)区本系统运输企业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15个事项的《审批服务事项统一办事指南范本》,解决“办事难、办证难”问题。四是认真办理信访诉求件。截止12月31日,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54件,领导批办件1288件,受理12345诉求件7029件(含市政3850件) ;办理信访交办件13件;办理群众来信75件;接待来访群众13批次;受理省长信箱15件、机关投诉件2件,发送微博574条,回复微博诉求件232件,办理数字城管件16572件(含市政16135件)。受理“110”来电投诉8698件(含市政类110和“968966”来电投诉2860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

  建章立制,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

  结合城市管理发展的新要求,积极配合市人大推进《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两部地方立法的审议和修改工作;修订出台《福州市城区“两违”查处规程》;拟制了《户外广告设施违法案件查处指导意见》;修订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121个行政处罚事项的裁量标准;制定《福州市垃圾转运站管理规定》《福州市环卫垃圾运输车管理规定》。

  梳理134项具体行政权力事项,编制责任清单156项;将建筑施工单位违法记录列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两违”情节严重或多次实施“两违”当事人行为记入我市个人征信系统。

  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六五”普法工作。组织市城管支队全体执法人员、五区七县(市)城管中队长以上干部约350人集中培训,全面学习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立法法》,以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具体应用,提升队员依法行政水平。

  2016年城市管理工作,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紧紧抓住城市管理与服务两个中心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和管理服务创新,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精细化、法制化,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制度,建设一支过硬的执法队伍,真正做到依法、规范、文明执法,为创建新型智慧城市和省会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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