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7-2704-2015-0002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5-09-02
  • 标    题: 关于进一步规范渣土运输车辆协作处理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城管委综〔2015〕218号
  • 发布日期:2015-09-0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规范渣土运输车辆协作处理工作的通知
榕城管委综〔2015〕218号
来源: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时间:2015-09-02 00:00

市城管支队、各区市容局

  为做好违法渣土运输车辆协作处理工作,经与市交通委和市交警支队协商,对实施协作处理工作做出进一步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涉嫌违法车辆驾驶员逃跑或现场拒绝配合实施扣押的进行协作处理

  支队或各区市容局应当在发现后2 个工作日内向市城管委申请协作处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违法车辆车头与车尾的取证照片各一张,要求照片清晰、车牌号可见、车载物可辨认;

  2、《扣押物品决定书》复印件;

  3、《违法车辆协助处理申请表》;

  市城管委执法处收到支队或各区市容局要求协作处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经OA办公系统送市交警支队及市交通委办理协作处理。

  涉嫌违法当事人到支队或区市容局接受行政调查,配合做好调查询问笔录,并将违法车辆驶至指定的停车场,支队或各区市容局应当在当事人接受行政调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城管委申请解除协作处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涉嫌违法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2、《行政处罚询问(调查)笔录》复印件;

  3、《解除扣押物品决定书》、《解封违法车辆协作处理申请表》以及车辆停放场停放凭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市城管委执法处收到解除协作处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经OA办公系统送市交警支队及市交通委办理解除协作处理。

  二、对违法渣土运输车辆当事人7天之内拒不接受行政调查的进行协作处理。

  支队或各区市容局应当在规定时限届满后2 个工作日内向市城管委申请协作处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立案审批表》复印件;

  2、违法车辆车头与车尾的取证照片各一张,照片清晰、车牌号可见、车载物可辨认;

  3、《行政处罚询问(调查)通知书》复印件;

  4、《违法车辆协作处理申请表》;

  市城管委执法处收到支队或各区市容局要求协作处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经OA办公系统送市交警支队及市交通委办理协作处理。

  涉嫌违法当事人到支队或区市容局接受行政调查,并配合做好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的,支队或各区市容局应当在当事人接受行政调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城管委申请解除协作处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涉嫌违法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2、《行政处罚询问(调查)笔录》复印件;

  3、《解封违法车辆协作处理申请表》

  市城管委执法处收到解除协作处理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经OA办公系统行文后送市交警支队及市交通委办理解除协作处理。

  三、对违法渣土运输车辆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之内拒不履行处罚的进行协作处理

  支队或各区市容局应当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期限届满后的2 个工作日内向市城管委申请协作处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送达回证复印件; 

  2、违法车辆车头与车尾的取证照片各一张,要求照片清晰、车牌号可见、车载物可辨认;

  3、《违法车辆协作处理申请表》;

  市城管委执法处收到支队或各区市容局要求协作处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经OA办公系统送市交警支队及市交通委办理协作处理。

  支队或各区市容局应当在违法车辆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市城管委申请解除协作处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纳罚款票据的复印件;

  2、《解除扣押物品决定书》、《解封违法车辆协作处理申请表》以及车辆停放场停放凭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市城管委执法处收到解除协作处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经OA办公系统送市交警支队及市交通委办理解除协作处理。

  四、其他事项

  1、委执法处要认真审核支队和各区市容局报送的协作(解除)处理申请材料;对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补充材料。

  2、委执法处每周在市城管委门户网站上更新一次违法车辆的协作处理的信息,并通报支队及各区市容局,支队和区市容局对需要查询违法信息的车主应予以积极协助。

  3、支队和各区市容局在上报纸质文档的同时,可将报告及附件材料扫描制作成电子档形式上传至委执法处(邮箱:513617315@qq.com)。

  4、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专此

  附:1、违法车辆协作处理申请表(样本)

    2、解除违法车辆协作处理申请表(样本)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5年9月2日   

  

附件1:

                   车辆协作处理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公章)                年 月 日

违规时间

违规地点

经办中队

经办人: 

违规车牌

当事人:

申请理由

    闽A***** (黄/蓝牌)于**年*月*日*时*分在**区**路(**工地)未经核准擅自运输渣土/地材/滴撒漏/****。

附送材料

附件2:

         车辆解除协作处理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解除

协作车牌

协作处理函号

201*年*月*日渣土协作函[201*]第*号(交警)、

201*年*月*日渣土协作函[201*]第*号(交通委)

经办中队

经办人: 

申请理由

    闽A***** (黄/蓝牌)于**年*月*日已到我队接受处罚。

附送材料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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