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7-1200-2015-0002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5-07-08
  • 标    题: 福州市城管委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 发文字号: 榕城管委综〔2015〕153号
  • 发布日期:2015-07-0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城管委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榕城管委综〔2015〕153号
来源: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时间:2015-07-08 00:00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5]10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20日,在全委范围内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集中开展以夏季火隐患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消防检查,力争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推动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促进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夯实全委系统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委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委属单位重点在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垃圾处理、办公场所等方面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

  1、五一商场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一是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二是确保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消防供电配电、火灾应急广播系统、防火分隔、干粉灭火器、控制室联动控制设备功能等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三是加强租赁管理情况,严厉查处在摊店内私拉乱搭电线,使用电炉,电器烧水,煮饭煮菜烧香火,点蜡烛等活动,对商户违反商场消防安全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四是落实全部从业人员消防安全专项培训情况;五是对商场消防设施加强维修,对所有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并及时换药,确保有效使用;六是确保消防监控室、高低压电房、空调机房等消防重点部位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做到及时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2、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检查森林防火管理责任落实,加强火源监控,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完善和执行,防火设施、灭火器材、灭火装备、灭火工具的配备和储存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完善情况;二是检查专项公路地质灾害的边坡,挡堵墙,排洪设施,管辖的基础设施,工棚等的安全防范工作情况;三是对BOT项目安全生产监管,督促BOT项目责任单位落实安全防范工作。

  3,开展全委系统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一是重点检查办公和仓库以及出租物业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置及运行情况、疏散痛道、安全出口设置情况等;二是重点检查用电安全情况,对所有电器设备、电源线使用维护等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三是对食堂使用燃气或用电的灶炉具及管道要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燃气气源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燃气管道是否老化,有无漏气,燃气储存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等,建立健全食堂用电,用气安全工作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

  (二) 委将按照职责分工对下属单位做到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对管辖内的有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全覆盖;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对大检查活动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单位还要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9月10日前要将消防大检查情况上报委安办。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5年7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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