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7-3000-2014-0001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4-04-09
- 标 题: 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关于2014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
- 发文字号: 榕市容综〔2014〕67号
- 发布日期:2014-04-09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区市容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14年是全国文明城市、各级文明单位、全省文明行业总评验收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建设,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特制定《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关于2014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总评为抓手,以持续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继续提升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全力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
一、深化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
1.把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四个万家”和“三服务”为载体,以“转变作风、勤廉管理、贴心服务、落实成效”为抓手,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优良传统,以提升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和城管执法队伍满意度为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2.密切联系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真正让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入耳入脑入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锐意进取,为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准备。
二、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引导市容环卫系统干部职工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凝聚实现伟大“中国梦”的精神力量。要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
三、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 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职责,落实长效管理责任制,推进市容环卫管理上水平、出成效。
1.以备战全国文明城市总评为契机,围绕服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福州市文明城市总评工作任务分解表》及《2014年文明城市建设综合整治专项活动方案》的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机制化、长效化、常态化,重点开展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高音喇叭沿街叫卖、乱张贴、乱涂写及渣土车滴、撒、漏等问题等专项整治。在市市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与各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2.健全督查机制,着力解决市民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督促区、街(镇)全力做好辖区市容环卫长效管理工作,对执法人员在岗和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实行不定时检查通报,督促采取措施整改,强化“八小时”外时段管理执法力量,突出了主要道路市容常态化管理。
3.继续以“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为主题,推进城市管理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环境卫生、交通引导、无偿献血、植树绿化、慈善救助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常态化、长效化。主动对接社区,继续推进城管进社区、文明社区共建共创活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共建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为打造生态优美的“绿城、花城、水城”做出贡献。
四、持续推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建设
1.围绕“文明福州持续文明”的创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各级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和行政效能。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保障有力、执法文明的城管执法队伍,推进城市讲文明、树新风氛围的形成。要紧密结合执法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实际,认真查找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转变执法作风,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始终自觉地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城市环境、构建和谐福州。
2.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推行“阳光”执法。一是在行政执法中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二是推行网上行政处罚,全面推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阳光”作业运行系统的运用,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杜绝行政处罚过程中出现“关系案”、“人情案”问题和钱权交易现象。三是严格落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狠抓队容队纪,切实做到“五要、五不准”,即:要持证执法,不准无证上岗和乱管滥罚;要公正执法,不准以权谋私和徇私枉法;要规范执法,不准滥用职权和违反程序;要文明执法,不准粗暴野蛮和辱骂殴打;要廉洁执法,不准吃拿卡要和索贿受贿,做到始终把“情、理、法”贯穿整个执法活动中。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情况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和违规违纪者严查重处。五是加强执法业务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引导广大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执法工作的原则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3.继续深化“共产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努力推出一批新的“共产党员先锋岗”窗口、处室。深化“创标杆中队(班组),争一流业绩”“向雷锋同志学习,满意服务在窗口”“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加大信访查案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在当前队伍管理体制下,市、区执法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努力突破管理体制的瓶颈,文明执法 热情服务,扎实推进市容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4.认真落实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加强检查督促,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使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认真实施文明单位“五个一”建设(每月一场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服务、道德文化氛围、文明餐桌、网络文明传播),努力发挥文明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加入“诚信福州”建设,深化“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在窗口单位持续开展“微笑服务”活动。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志愿者队伍深入镇街、村居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切实提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整体创建水平。采取各种温馨提示方式,做好遵德守礼宣传提示牌,宣传思想道德先进典型,宣传文化礼仪知识,在单位内外营造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崇尚道德,践行文明礼仪。
5.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一是深化一线执法工作,着力解决基层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是认真抓好政风行风、效能建设、网上审批等工作,切实解决“慢、拖、差、错”等突出问题,积极倡导“马上就办”优良作风,践行“三为”精神。三是进一步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强化机关效能监督,促进机关提速增效,不断提高城管队伍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五、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1.坚持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不断发掘培育身边新典型。深入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广泛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评好人、学先进、当模范”的浓厚氛围,形成“好人好报”导向、“崇德尚善”风气。继续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弘扬主题、丰富内涵、体现特色、打造品牌上下功夫、见成效,突出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民族传统节日,广泛开展节日民俗、文化娱乐、上网过节、中华经典诵读等主题活动。围绕迎接第一届全国青运会等活动,组织开展“迎青运、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礼仪教育活动、“公共文明好习惯”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车德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文明交通主题引导活动。持续开展文明餐桌行动,营造节约用餐、文明用餐、健康用餐的良好风尚。
2.紧紧围绕宣传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平安建设和法治福州建设的精神、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强化值班应急、公务车辆管理、治保调解等各项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全局人员的安全防范知识、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切实做到内保工作群防群治,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办公环境。 二是定期对内部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包括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巩固提高我局“平安建设先行单位”工作成效。三是结合“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市容管理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对市容管理法规、规章的了解,努力取得市民对市容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充分利用志愿者活动和各类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市容管理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市民常见的违反市容管理法规的行为,继续通过福州电视台新闻频道每周不定期播放5集《市容管理法制宣传片》加以深入宣传。四是宣传见义勇为事迹,宣传见义勇为典型,弘扬社会正气,支持见义勇为扶助事业。五是持续开展“安全再教育、隐患再排查”活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泄密、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消防措施,全面落实全局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福州市市容管理局
2014年4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