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7-3000-2013-0006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3-07-04
- 标 题: 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关于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自查报告
- 发文字号: 榕市容综〔2013〕212号
- 发布日期:2013-07-04
- 有 效 性: 有效
201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效能办和市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按照省、市有关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持续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通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使机关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局上半年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快标准化建设,落实政务公开
我局充实调整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由局办公室、监察室、政治处、计财处、法规处、市容处、环监处、执法(审批)处、机关党委、宣传信息办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局大院设立了政务公开信箱、政务公开栏,同时在网络上公开政务信息。
一是抓政务公开巩固与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巩固原有做法和所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认真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不断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制度,提高公开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在对内公开方面,经费收支、大宗物品采购、接待开支、考勤统计、人事管理、职工热点难点问题、车辆费用、差旅费开支等10项内容坚持每季度公示一次,人事任免、评先评优等事项也随时向职工公开,全系统统一标准,把干部职工最关心的车辆、接待、差旅、大宗物品采购等热点事项作为重点公开内容,使机关和单位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内容更加透明化。在对外公开方面,全面公开了行政许可的受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文书示范文本、办理流程、审批依据、承诺时限、办理结果;全面公开了行政处罚违法违规事实和处罚结果,凡不涉及机密的都予以公开。同时,我局还定期通过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基层单位领导干部会议、政风行风监督员会议、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布有关政务信息。
二是抓系统内工程招投标。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的配置和公共权力的运作,努力做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局系统单位的基建、办公楼修缮、大宗物品采购等项目均经过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执行公开招投标或执行政府采购。通过项目的公开招投标,既节约了项目资金,又促进了廉政建设,做到了公开透明。
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在全系统中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凡干部职工或服务对象要求公开的事项或要求了解的内容,有关单位或部门在接到要求后,五日内必须将内容在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并解答,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的监督,以解决干部职工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
四是抓政务公开审议工作和监督的落实。政务公开审议小组由局政治处、计财处、办公室的相关同志组成,主要对政务公开的程序、内容、形式、时效、密级等进行把关审核,对不符合政务公开规定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主要由局纪检监察部门、机关党委的相关同志组成,主要对日常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收集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代表职工评议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和单位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二、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政务公开
2013年,我局加强和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通过落实制度规定,规范内容审核、审批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做到按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确保及时、有效、完整。同时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定密、审批审核等环节工作要求。
1、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实施细则、保密规定、程序规定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工作规定等多项制度。
2、加强了对局门户网站的改版、升级和维护。局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最主要平台,针对去年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在市公开办、数字办的指导下,局办公室、信息宣传办组织专人对网站进行了优化、充实。今年以来,按照《福州市政务公开评估考核表》的要求,我局对“政务公开”下属的栏目进行了调整扩充,新增了一些栏目和专题,突出了业务类栏目,完善了互动类栏目,加大了公开力度,增强了可读性。截止2013年6月30日,局门户网站共刊载各类稿件信息约449件,向上级机关报送各类信息稿件143件,被采用36件。局政务微博1-6月份共发布微博信息684条,受理(回复)诉求件73条。
在局网站的维护过程中,我局按照分工将各栏目初始编辑工作下放到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区县市容局,充分发挥各部门信息来源快,内容把握准确的优势,调动各部门参与网络建设的积极性,提高稿件的数量和质量。同时局信息办、局办公室按照要求对信息内容进行二次把关和终审,确保网络信息公布符合规范。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再简单于“政府文件”的公开,把侧重点放在服务民生上。信息分类增设“业务工作”目录,细化了文件归类,让市民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取有关市容管理、环卫保洁、渣土噪声、内河管理、督查反馈等相关信息。截止2013年6月30日,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公开信息资料(文件)56份。公开内容基本上做到了当日或次日公开,2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档案局,优于规定的时限要求。目前,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4、在局机关入口显著位置设立政务公示栏,在办公楼内设党务公开栏,定期公示相关的政务信息和党务信息,使局党组的各项决策公开透明,实现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5、做好政务内部公开工作。通过在局办公楼西侧设立内部政务公开专栏,每季度定期通报干部职工考核、考勤、奖惩、任免、工资调整等情况;公布评优评先情况;公布重大政府采购事项;公布全局的经费开支情况;定期公开公务车辆燃油使用量、修理情况及相应费用。
6、认真处置市民反映热点问题。我局对于市民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热点问题,均能在职权范围内予以及时答复。2013年1-6月份,处理12345便民呼叫系统投诉2528件,办结率为100%,无逾期办理案件;接待来信来访58件(其中来访15批28人次),反馈率95%;110社会联动电话接警12960件,反馈率98%;办理领导批办件1057件,件件均按时落实。
三、完善处罚流程,提高办案质量
2013年,我局继续认真落实《福州市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和市纪委、监察局、市效能办的统一部署,通过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组织领导,不断推进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13年1-6月,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448件(全部通过网上运行),处罚金额约410万元。其中一般案件297件、简易案件151件。
1、规范办案时限。严格按照《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及网上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规范案件办理时限制度及延时审批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经审批可以延长十五天,从而有效提高办理速度及结案率,减少案件积压。
2、简化和规范执法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我局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了17种行政处罚执法文书和7种行政强制文书,并统一了全市五区七县(市)市容管理系统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及案件(卷宗)质量。
3、做好案件审核把关和卷宗归档工作。上半年办理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办理,全部符合《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4、做好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2013年上半年,在法定范围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共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10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根据市政府法制办通知,依法答复当事人郭旭升不服我局作出的《扣押(查封)物品决定书》(榕市容扣字【2012】1第0000932号),向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经市政府审议,维持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5、做好行政诉讼的应诉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处罚案件工作。上半年,共参与8起行政诉讼案件,分别为:林涵昌诉我局强制拆迁其房屋一案,一审我局胜诉,二审待开庭;罗丽华、罗丽萍诉我局不依法履行复议一案,一审我局胜诉,二审中院裁定原告胜诉,我局已向市中院申请重审;琮鑫运输公司诉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违法一案,该案件由于执法人员取证不到位,未拍摄运输车辆运载的是渣土,导致了败诉;其余案件目前均在庭审阶段。
6、做好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共对福州世欧房地产开发公司、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福建宏途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福建顺源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中建八局广西分公司等37个当事人共46个案件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维护了行政处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落实扩权强区,做好对接指导
1、做好简政放权的贯彻落实工作。自2012年11月市政府《关于印发城建国土部门强区扩权实施意见的通知》和2013年1月市委、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扩权强区(县、市)的意见》及《实施细则》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发了《关于落实市政府强区扩权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市局对区局行政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及信息共享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扩权强区(县、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筑垃圾运输卡未跨区(含跨县)办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贯彻落实文件,对简政放权、扩权强区(县、市)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精心安排与细化规范。我局原有8大项、9小项审批服务项目,简政放权后剩余4大项、5小项审批服务项目,精简50%项目,共缩短审批服务时限16个工作日。
2、加强宣传培训,做好对接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局加大指导、协调和服务力度,召开多场集中培训会,并组织各区市容局、县住建局(市容局)相关人员到我局各部门跟班学习培训。同时,进行了点对点对接,深入区、县局实地帮助指导审批服务承接工作。我局对保留的审批服务项目办事指南,进行了全面梳理、精简,科学地优化设置内容,并经市法制办、效能办审核,相关审批项目内容、指南及填写范本等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与市市容管理局子网站及时公开,并提供下载。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做好了衔接,于2月15日起正式办理保留的审批服务项目。
3、加强指导与信息共享,确保简政放权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加强对区市容局、县(市)住建局(市容局)审批窗口的工作指导,及时提供相关政策、法规、规划和标准,规范事项办理程序,定期收集相关情况,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析、指导与协调。同时,我局对市、区(县市)审批结果建立了批后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进行公开、共享,使我局相关单位及各区(县、市)局管理执法队伍第一时间收到审批信息,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渣土、市容和环卫审批事项的跟踪监管和行政执法及处罚。针对各区反映执行“办理申领未跨区(含跨县)建筑垃圾运输卡”的“跨县”审批在工作协调上存在一定的困难,我局主动作为,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将办理“跨县”建筑垃圾运输卡由我局审批窗口办理,确保行政审批项目工作不脱节。考虑到各县(市)区对渣土审批工作尚未准备充分,同意予以过渡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保证了相关审批工作不断档、有序开展,也使个别尚未准备充分的区有了充足筹备时间。
4、转变管理方式,提升管理质量。市容管理方面,我局下放了“悬挂临时性标语条幅等宣传品的许可”,制定《关于下放悬挂临时性标语条幅等宣传品管理权限的通知》和《关于下发临时性户外展示宣传活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职能下放后,统一全市管理标准,并将结合绩效考评加强指导和监督。取消“城市车辆清洗站经营许可”后,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力度,近期执法队伍纠正违规洗车商家20多家,处罚金额7000多元。环卫方面,下放了区管产权的“拆除或改变环卫设施用途审批”,要求各区要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环卫设施拆迁行政审批手续,做到拆一建一、拆小建大,市环卫处进一步落实督促、指导工作。渣土管理方面,下放了“散装砂石子和二次装修建筑垃圾的准运许可”、“建筑垃圾受纳场点(含临时)核准”、“建设工地和规划用地需要受纳建筑垃圾回填核准”、“办理申领未跨区(含跨县)建筑垃圾运输卡”等项目。市渣土处完成向各区市容局、县(市)住建局(市容局)开放渣土运输GPS监控平台准备工作,努力实现审批、管理、执法信息资源共享。
五、规范审批环节,提供优质服务
我局审批窗口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马上就办”、优化服务要求,努力为企业、市民提供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政务服务。因规范、文明服务和良好的精神风貌、真诚的服务态度,让群众在和谐有序的环境下办好事、办成事,群众评价满意率100%,有两位同志被市行政服务中心评为月度“先进工作者”,受到广大企业和群众好评。据统计,2013年1-6月份,局审批窗口共接受审批咨询610人次,受理审批申办件109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其中受理、许可建筑垃圾与工程渣土运输申请37件,发放运输卡5459张;受理、许可建筑垃圾准运资质申请1件;办理缴纳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申请70件;受理、核准在五一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申请1件等。
2013年上半年,我局在贯彻执行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中作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服务发展的现实需要、先进单位的工作水平和服务对象的具体需求相比,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今后,我们将继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效能,推动工作落实,为实行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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