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7-0200-2022-0000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2-01-21
  • 标    题: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城管委规〔2022〕1号
  • 发布日期: 2022-01-2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
榕城管委规〔2022〕1号
来源: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2-01-26 15:07
各区(县)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福州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新颁布的《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福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委结合实际情况,对《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了动态调整,并经市司法局审核,现予以公布。
  请你们遵照执行,并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附件: 1.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新增)
     2.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修改)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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