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7-0200-2020-0001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0-11-17
- 标 题: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城管委法〔2020〕49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3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闽政办〔2018〕76号)及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三定”规定,依法公布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权责事项共420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61大项(含347子项)、行政强制12大项(含18子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10大项(含12子项)、其他权责事项12大项(含30子项)。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委将按规定程序及时予以动态调整、并公布。
附件: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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